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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再见时作文篇1
又站在了故乡的土地上,我欣喜若狂。
跨过大院的门,风中流连着葱油饼的香味,我放肆贪婪地深吸一口,好像要唤起味蕾对遥远气味的怀念,如同所有游子归乡一样,我怀揣着喜悦与恐惧,看着这熟悉的事物,那日日夜夜的思念,终于成灾,宣泄,我忍不住颤栗,一股热流从神经末梢传到全身。我想跪下来,亲吻这阔别已久的大地啊!我想以最亲密的姿态与她相拥,告诉它——我回来了。
向前走着,我看到了那小铁门生出的铁锈,看到了曾经敏捷翻过的身影。我踏着青苔,感受它们柔软与潮湿的气息。我试着轻轻触摸那砖墙上落满的爬山虎,触摸那爬山虎清晰脉络叶子旁的一丝青蔓,我碰到后又闪电般地闪开,开心地笑了,这是我们之间打招呼的一种方式呀。
继续走着,红色的铁门,门口有两块地,这两块地很肥沃,年年收成很好,我又看到了冬天母亲拿着一袋生姜挨家挨户送人,哈出的热气与邻里的感谢成为那时的冬天里最温暖的回忆。回家,还必须跨过小沟渠,我总是故意让搭在上面的青石板发出闷闷声响。葫芦丝乖顺地缠着搭好的枝干而上,天然搭建一道“绿门,”几朵小花甚也主动凑到上面,是在为它装点门面,成为它的门牌,让在外漂泊的游子不要迷失家的方向,寻暗香而至,择“绿门”而入吗?
我继续走着,甚至撒欢似地奔跑起来,我要跑遍这大院的每个角落,我要将现在与过去一一印证。无疑,我的故乡丝毫未变,我与故乡再见时,她竟给我如此大的惊喜,这惊喜如梦般不可思议,我走着,又回到了大院门口。眼前又显现出一幅画面,一个孩子坐上了轿车,告别了这里,她挥着手,眼泪滴落在地,溅起忧伤,路边是告别的人们,是泣不成声的伙伴,车在我的视野里渐渐模糊……我惊觉,这是我呀,我再也没回到这里,我的故乡,那么这是哪?是我的故乡吗?
我猛地睁开眼,清晨第一抹夕阳的`光辉散到了床上。我带着梦醒后惯有的惆怅,我依稀记得,我与故乡再见了,在梦里,她还是和往常一样,在回忆深处等我,等我回去。这么多年,我没有再回去,我害怕,害怕看到物是人非,懦弱到逃到梦里去温习我的故乡,可是我无数次在梦中感受到那块土地保留着我多少激情与快乐。
那么,该是起身的时候了。等我,故乡。
我与再见时作文篇2
能回去的叫故乡,回不去的那才叫故乡。——题记
在我出生时,我就与故乡这黄土结了缘。故乡的样子,我至今还朦胧地记着。
我出生在农村,家里有几亩薄田,这便是我儿时撒欢儿的天堂。看着牧羊人赶羊而去,土路上遍布的羊蹄和黑色的羊粪,然后大喊一声冲过去,受惊的羊儿四散逃去,牧羊人拼命地挥着鞭带着狗,好一会儿才把羊重新赶回到一起,我便为这成功的恶作剧而哈哈大笑。当然,晚上回家免不了奶奶的一顿打。
家中有几棵大杨树,若是没被砍,现已有五十多岁的高龄了。那树十分高大,需要两三个人才能手拉手围着树,可谓是“合抱之木”。若是闲来无事,则脱下鞋,在脚心上抹一点唾沫,便很快能爬到离树冠不远处。这时,树下定会传来奶奶不安的声音:“娃儿,快下来,树上危险。”直到她的声音变得更加急促起来:“你个死猴子,看我上去不收拾你!”于是,我这才依依不舍地下来……
后来,我不得不到城里读书。临走时,我含泪发誓一定要常回家看看。可谁知,这一走,便是几年。
再后来,我的家乡遇到了叫什么“棚改户”,而户口本上又有我父母的名字。于是我们回到了家乡的村委会去协定分配房子的问题。
到了家乡,我才发现那故乡早已面目全非了:家中的大杨树早已被砍掉,只空余着树桩。取而代之的是一间房间,房间中是新式的厨房,而不是一堆柴火。看来,我与奶奶一起添柴,听火苗中木柴爆开的清脆声音只能存在于记忆中了。
我行走在田间,企图用记忆找回故乡的感觉。当我摸索到自家田地时,发现苹果树已被砍了,树根也被挖了出来,只剩下一个个坑证明这里曾有棵树。再往东走,本以为另一片地还在。谁知却只见一扇铁门,上面写着“××村花卉中心”。
在路上,我碰到了之前的牧羊人。我问:“叔,羊呢?”“羊啊,早卖掉了……”
故乡啊,终是只存在于时间中而不是空间中了。空间中的故乡,早已一去不复返了。
我与再见时作文篇3
希望再见时,我们仍是朋友。
嘿,兄弟!我们好久不见你在哪里,
嘿,朋友,如果真的是你,请打招呼!
嘿,兄弟!我们好久不见你在哪里,
嘿,朋友,如果真的是你,请打招呼!
?武林外传》告诉我们即使离别,也会有再见的一天,再见时,也还是朋友。这是他们的江湖。
上小学时,我结识了三个很要好的朋友,那个时候,还没有所谓的特长培训班困扰着我们。绿色的田野,热闹的校园便是我们一起玩耍的天地。我们一起度过了最快乐无忧的童年时光。
可是,到了六年级,贺儿没有来学校报到上课,我们三个去问了老师,也去了贺儿的家,都没有了贺儿的消息。后来,听家里大人说,贺儿的父母离婚了之后便悄悄把贺儿带走去了城里住了。至此,我再没见到贺儿了。一直以来,四个女孩中,我和贺儿是最要好的。她是一个很美好的女孩子。安静时,温婉可人,与我们一起玩耍时,有活泼开朗随性,很是天真烂漫,性格好,人缘也好。可就是这样一个女孩,本该享受家人的宠爱的,可却要承受亲人的离散的痛苦。或许是她已经长大了,在我们没有发觉的那段时间里,她脸上总是挂着灿烂的笑容陪着我们疯,陪着我们闹。她心里的悲伤却没有人同她一起纾解。我一直在想着她啊,可是她却不知道。
初一开学的前几天,倩却跑来跟我们说她要去外地打工,不想要再上学了。从她的眼神中,我看不出任何不舍与犹豫,却还跟我们描述了一个打工生活的美好设想。那天,她是来跟我们告别的。当天下午她便踏向开往南方某个城市的.列车,离我们远去。那个时候坐在教室里的我经常在想,倩现在在做什么呢,工作累不累?但很快便被繁多的作业压去了所有的思绪,春节假期间,倩回来了,然而打扮时髦的她只愿给我们一个孤独的身影,倩变得漂亮了,成熟了,却也不再想理我们和我们一起玩了。
本以为我们四个人就这样散了,幸运地是,我和楠两个人一起度过了中学时光。这六年间,我和楠谁也没有提及贺儿跟倩了,但我知道,她和我一样,是不会忘记我们一起闹腾的小学。现在,楠和我一样,都在各自的学校里结识新朋友,为未来奋斗着。我相信,贺儿和倩也是如此吧。
最近,听说倩有了自己的结婚对象,然而贺儿,我还是没有任何她现在的信息,我只但愿她没有忘记我们。
希望在未来的某一天里,在某个地方我们偶然相见,她还能认得我们,还会称呼我一声朋友。
我与再见时作文篇4
再见了,我亲爱的同学们。请不要悲伤,不要难过,相信我们的明天会更加灿烂。离别以后要彼此珍重。
柳阴下别百般惆怅,同窗数载少年情长,望征程千种思绪,愿友情化为奋进的力量!
我的朋友们,我们要暂时分别了;“珍重珍重”的话,我也不再说了。在这欲去未去的夜色里,努力铸造几颗小晨星;虽然没有多大光明,但也能使那早行的人高兴。
你能否送我一块手帕?让我心上飘起一片帆。
动身的时刻到了,让我们走吧!不必惋惜,也无需告别,纵使歌声渐渐地沉寂下去,我们的心也会永远地跳荡不息。
如果我能,我愿将心底的一切都揉进今日的分别。但是我不能啊!那么,就让我们以沉默分手吧!要知道,这是一座火山的沉默,它胜过一切话别!
相逢又告别,归帆又离岸,既是往日欢乐的终结,又是未来幸福的开端。
面对着岁月摆下的筵席,我们相互微笑殷勤地劝酒,仿佛所有没说的爱恋与不舍,都收藏在语句的背后。因为我们都已明白,此去再也没有比手中这一杯更醇更美的酒了。
终于你要走了,说是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去读一本关于很远很远的书。我并不惊讶,因为你本该如此。
你的身影是帆,我的目光是河流,多少次想挽留你,终于不能够。我知道人世间难得的是友情,但更宝贵的却是自由。
你终于要走了,但你把花的形象留了下来,你把花的芬芳留了下来,你把我们共同浇灌的希望也留了下来。今后只要我想起你,我的岁月就会永远地鲜艳,永远地芳菲。
我们不得不分离,轻声地说声再见,心里保存着感激,感谢你曾给我那一份深厚的情谊。
挥手告别,扬帆远航。别不了的,是你抛出的那根友谊的缆绳,无形中牢牢地系在我的心上。
一声汽笛,跌落在旷野;无限的惆怅与孤独,在别离的那一刻,一齐涌上心头。
我们匆匆告别,走向各自的远方,没有言语,更没有眼泪,只有永恒的思念和祝福,在彼此的心中发出深沉的共鸣。
别离,是有点难舍,但不怅然;是有点遗憾,但不悲观。因为我们有相逢的希望在安慰。
认识你是我的欢乐,离开你是我的痛苦。对于即将的离别,支持着我的是对于重逢的期盼。
亲爱的朋友请握一握手,从此以后要各奔西东。
再见了,同学们,让我们绽放出最美的笑容,让快乐定格在这一刻。
我与再见时作文篇5
从牙牙学语的婴儿到现在亭亭玉立的大姑娘,我认识的人可是如天上的星星一样多,可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他。
他,有着一对乌黑的眉毛,一双葡萄似的眼睛炯炯有神,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500度眼镜,让人看起来十分博学。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那一口的龅牙,脸上的表情也总显得有些冷漠,让人看了很不容易接近。
别看他长得不太好看,但脑子却十分聪明。不管老师问多难的问题,他都会举手。记得有一次,数学老师提出了一个超难的问题,班上的人听后都犯了难,头立刻低了下去,一点儿都不敢正视老师,生怕老师喊到自己。可他呢?思索片刻后,立刻胸有成竹地站了起来,流利地说出了解题思路。老师微笑着点了点头,班上立刻爆出了一阵热烈的掌声,全班没有一个不被他所折服。也正因为如此,在每次考试,他总能得到高分。
但别以为他只有优点,没有缺点了,他还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理科生”,对文科知识简单是一窍不通。记得有一次,语文老师正在讲《论语》,老师出了一道难题让各小组讨论并争分,问题刚一提出,其余小组都开始热火朝天地说了起来,只有他们那一个小组声音较小。走近一问,才晓得:原来他在提一些奇怪的问题耽误了时间,也因此丢掉了宝贵的一分。由于他有这么一个“理科”脑袋,所以在语文、英语课上回答问题和数学课上回答大相径庭了。也许这就是老人们常说的“偏科”了吧。我希望以后他能对文科这块有兴趣,这样才能让同学们对他刮目相看,成为祖国的栋梁。
相信大家看了我以上的介绍,都已经对他产生很大的兴趣了吧,他就是第一组的管宏欣。
我与再见时作文篇6
人生能拥有几个朋友,那就是幸福,那就是财富,人生因有朋友而酣畅。
朋友是点燃的火把,在你孤独无助时,在你饥寒冻迫时,给你光明,点燃你生活的希望;
朋友是宽大的肩膀,在你伤心难过时,在你痛哭流泪时,给你安慰,指引你生活的方向;
朋友是一顶大伞,在你汗流浃背时,在你饱经风霜时,给你帮助,为你遮风挡雨;
朋友是一汪泉水,在你口干舌燥时,在你寂寞孤独时,给你滋润,让你充实自己;
朋友给予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了,就像是园丁,就像是蜡烛,就像是春蚕,总是默默无闻地在背后支持你,帮助你,鼓励你,但他们呢?却不求回报,只求付出,看见你笑了,看见你自信了,看见你成功了,即使帮不上忙,自己也就满足了。
朋友其实就是你人生道路上的一笔财富,因为朋友能给你勇气,能给你自信,能给你帮助,能给你温暖,能给你阳光,能给你……朋友能给你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了,朋友就像是百宝箱,只要你拥有了这只百宝箱,即使你身无分文,你依然是富有的.,因为你有朋友。
朋友是你的引路人,指引你在人生的道路上,如何去迈向成功。朋友是你的老师,时时刻刻教你做人的道理,朋友更是你学习的榜样,从朋友身上,你能学到真诚、宽容、牺牲和奉献。
茫茫人海中,你们能够相遇是一种缘分,茫茫人海中,你们能够相识是一种缘分,茫茫人海中,你们能够相知更是一种缘分。
有种友情,事过境迁,依然淳朴;有种信念,事隔多年,依然怀念;有种问候,清清淡淡,却很真诚;有种友谊,无须挂齿,却心领神会。这就是朋友。
愿你早日拥有这样的朋友,愿你好好珍惜你这样的朋友。
我与再见时作文篇7
“快过来,你看,这个豆角好奇怪呀,为什么是紫色的呢?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我也不清楚这是什么,你哪找的呀?”
“就在那边,要不我们去问问别人吧!”
“嗯……好吧。”
阳光暖暖的洒在我身上,我看着手中的照片,渐渐陷入了那三年前的回忆。那时的我还是一个上四年级的小孩子,而她呢,则是已经上了六年级再过一年就要上初中了吧。我记得也不太清楚我们是怎样相识的了,只记得我们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变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了。
那一年的夏天,她留着一个齐刘海,头发垂落的脖子那里,总是喜欢穿着一条七分裤,上身穿着一个淡粉色的半袖,一身干脆利索的打扮,身材还稍微有点稍胖,我还因此经常调侃她。在我的记忆里,她是一个既开朗又有礼貌的孩子。她见到什么认识的叔叔阿姨,就总会扬起一个四十五度的微笑,甜甜地说一声阿姨好,叔叔好,也正是因为她开朗又有礼貌,附近的大人们都喜欢上了这个女孩,连我爸爸妈妈也不例外。她的老家不在这里,她常跟我说他家乡如何如何的美丽,那里的水是甜的,天是蓝的.,树是绿的,或许真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吧,她给人就是这样舒服的感觉。她是一个非常有感染力的女孩,就算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在她这里也会消散不见的,她就好像是一缕温暖的阳光,不会像烈日那么刺眼,也不会像寒冰那样冷人入心。与她相处是非常舒适的,所有的烦闷都会被她包容。她就是那春天的一缕清风;夏天的一股清泉;秋天的一阵果香;冬天的一抹阳光,璀璨而不失温和,她总是能轻易的化解你的不快……
那一年,她搬走了,因为上学的缘故,他们家在她的中学附近租了一间房子,这样方便上下学。在她搬走前的那段时间里,我一有时间就去找她玩,享受着这不多的悠闲时光。
再见她时也是在一年前我上六年级的时候,暑假到了,她依旧是那个老样子,我松了一口气,好像是要把我这两年的担忧全叹出来似的,这两年了,我担心她变了,我也变了,可现在看到,才发现那些担忧是多余的。我们一起坐在床上,各自诉说着,她向我倾诉她的忧愁,我也一直扮演一个好的倾听者,这样的角色好像反了一下,想当年,我还是那么小的时候,也是这样向她说的,这次的见面交谈,让我们的友谊更深了。
不知多会儿的时候,我曾听过这样一句话,再深的友谊,不常联系,还是会变质的,但我却不相信,我与她的友谊一定是天长地久,永不磨灭,我深信着!
我与再见时作文篇8
相传六一班奇人百出,接下来这位可谓是前不见右人,后不见来者,连一代狂神大轩轩在他面前也只能“咩咩”叫。
他是我们班的大力王,也是博击王,他有满身肥肉,肚子上自带游泳圈,此人可将我们班的重量级大轩轩从地上扶起来。你别看他戴个眼镜文质彬彬的,其实这个四眼仔打架可不一般,老师来了也叫不住!“嘿嘿”原来是一阵奸笑,一听我就知道是大轩轩的。
呀!原来是大轩轩光天化日之下公开挑战搏击骆,作为看热闹一族这针尖对麦芒的战斗我可不能错过。随着搏击骆一声怒吼,战斗拉开维幕,只见搏击骆举起拳头,脚踩风火轮向那逃之夭夭的大轩轩飞驰而去。我作为现场解说当然要紧随其后。搏击骆边飞边喷脏话,终于大轩轩在男厕所门口停下了,抡起拳头向大轩轩脑砸去,我看见了不可思议的一瞬间,只见大轩轩往旁一退,握住那比石头还硬的拳头借力打力,搏击骆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他凭着超强的防摔打的身体站了起来。
这下搏击骆彻底火了,一拳打向大轩轩,大轩轩以重量优势纹丝不动,搏击骆见情况不妙,立刻反身来了个锁喉,然后举起拳头开始蓄力,蓄力完毕,只见他抡起拳头向大轩轩的脑袋飞击,如陨石一般砸向地球,他足足敲了三次才收手,说时迟那时快,大轩轩转过身,他原本清明的双眼也布满血丝,仿佛万古巨兽争脱枷锁重临人间,而这一切只是演饰,只见他迅速地使出了那招——扒裤子。只是一秒的时间搏击骆雪白的大屁股暴露在空气中,搏击骆立马拉好裤子,以其人之道还至其身,他也使了那招。
唉!我都看不下去了,原来强者对决也会用小人的招数。搏击骆终究是搏击骆,大轩轩连小时候的三脚猫的功夫都使出来也打不过他。
这就是搏击骆的“辉煌”战绩,若要问其人就来找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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