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读后感,我可以更好地理解作者的用心之处,读后感是我们对作者思想和意图的解读和领悟,以下是大学生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七!》的读后感推荐7篇,供大家参考。
《七!》的读后感篇1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的一本小说《第七条猎狗》,虽然这是一篇短篇小说,可其中动物与人的情怀让我感动。他曾说过一段话:“动物小说之所以比其他类型的小说更有吸引力,是因为这个题材最容易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明社会种.种虚伪的表象,可以毫无遮掩的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这段话使我受益匪浅,而这篇文章同样使我受益匪浅。
?第七条猎狗》讲的是在一个叫芭蕉寨的寨子里有一个老猎人——召盘巴。他前后共养过七条猎狗。前六条猎狗都不合召盘巴的意但唯独第七条猎狗——赤利颇受召盘巴的喜爱,并且还把赤利视为自己掌上的第二颗明珠
可就在泼水节的前一天,召盘巴带上赤利到一片树林里打猎,赤利把召盘巴拉到一片树丛后,让召盘巴拨开树丛看一看,召盘巴知道树丛后有猎物,就拨开了树丛,发现了一头成年的野猪,召盘巴虽然不敢轻易地去打野猪,但转念一想:我不是有赤利吗!就填好弹药,朝野猪的耳根开枪,但召盘巴打歪了,打到野猪的头颈。野猪受到子弹的刺激,发了狂似的直往召盘巴的方向跑来,召盘巴立刻叫:“赤利!赤利!”可赤利在召盘巴的身后防着眼睛蛇,根本没有多余的时间去帮召盘巴抵挡野猪了。但这一幕召盘巴并没有看到,所以泼水节这天召盘巴要杀死赤利,召盘巴左打右打但怎么也打不死赤利,就去竹楼拿火枪了,召盘巴的孙子——艾苏苏趁这个时间,用小刀帮赤利砍断了山藤,把它给放了。
半年过去了,召盘巴碰上了一群豺狗,谁知这群豺狗领头的竟是半年前被艾苏苏放走的赤利,面对豺狗欺负自己的主人,赤利忍无可忍,冲上前去把那群豺狗一个个都咬死了。
好一个赤利!我不禁暗暗叫好。
半年前赤利面对召盘巴的毒打并没有生成仇恨,反而在半年后的今天不管一切的保护主人,这就体现了赤利对主人的忠诚!而人类却有一些人没收到什么好处就背叛别人,而受到别人的毒打就肯定会背叛别人,而狗却始终忠实,难道我们还不如一条狗?
《七!》的读后感篇2
我在《猫的兽医》这本书中认识了一位害羞的兽医。他讨厌热闹,是一个形单影只的毫不起眼的普通人,他每天过着机械的、没有激情的、波澜不惊的生活。兽医觉得过日子本该如此:安安静静,井井有条。他按时做事,从不把金钱、时间浪费在不必要的东西上_直到一只流浪猫闯入他的生活为止。虽然是只猫,但它的性格与兽医恰恰相反。它能言善辩,在兽医家里天天捣乱,后来甚至带来一只小黑猫。而看上去十分小气的兽医实际心地善良。尽管对猫的要求十分反感但最终都会满足它;当猫生病了,他放弃了自己好不容易找来的兼职为猫治疗……不过,兽医还是觉得自己的生活质量受到严重威胁。终于,他决定把猫们赶走。可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当兽医发现家里真的又剩下他一个人的时候,忽然觉得心里空落落的,以至于上班时护士以为他心情不佳。他无精打采地回到家,惊喜地发现猫又回来了,而且还编了个外面流行鼠疫的借口。兽医什么也没说,但他的心中多么开心、多么踏实呀!因为兽医和猫都非常舍不得对方,所以,就算他们之间闹点小矛盾也会很快化解。不知不觉中,一个长久习惯了孤单的人再也不愿过孤单的生活。
顽皮的猫过生日时,非要举办生日宴会,它一口气向兽医要了许多东西,让原本富裕的兽医忍无可忍,但善良的他最后没有拒绝猫,因为他认为猫能过的生日毕竟比人的少得多。为了满足猫的心愿,一向不好客的他费尽心思,为猫邀请了许许多多的动物客人来参加他的生日宴会。当读到这里的时候,我觉得兽医不仅是一个善良的人,更是一个可爱的人,他在为别人创造幸福的过程中幸福着,他在为别人谋求快乐的过程中快乐着,他不再是一个孤单的人了。
《七!》的读后感篇3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开辟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以惊险的场景、跌宕起伏的情节和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我,让我百读不厌。
书中的他身材高瘦,目光锐利,细长的鹰钩鼻,显得他的脸格外机警、果断,没错,他就是福尔摩斯。他追求正义,惩恶扬善,不管遇到什么难题,他都锲而不舍,总能使罪犯落入法网。
他之所以能顺利破案,是因为对每个细小环节都不放过,足迹的深浅,烟灰的特征,灰尘的分布……而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细节,往往是事情的关键。在"血色的研究"一案中,福尔摩斯通过现场的足迹、车轮印和一枚金戒指等细节,推断出凶手与受害者是仇敌关系,案发前二人一起乘坐四轮车来的,凶手想用金戒指使受害者回忆起某个已死或不在场的女人,福尔摩斯通过这些线索,最终锁定凶手。
福尔摩斯不但关注细节,还能将得到的各门各类的信息迅速应用到推理分析中,他掌握着正确有效的思考方式,这能使复杂的事情变得简单明了,也能从看似简单的案件中找出线索,连接在一起,顺藤摸瓜,从而揭开真相。如福尔摩斯初见华生时,就判断华生是从阿富汗来的,因为福尔摩斯发现华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推理出他是个军医。刚从热带回来,因为皮肤黝黑。但他面容憔悴,证明华生大病初愈而且历尽了艰苦。继而又发现华生手臂受过伤,还有些不便,就想: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辛,而且手臂受过伤,只有在阿富汗了。经福尔摩斯这么一解释,看起来不可思议的事,推理起来似乎很简单了。
这本书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每次读完,我都不禁被福尔摩斯冷静的头脑、缜密的思维和强大的推理能力而折服,它让我明白做事要有正确的方法,才能事半功倍,还让我知道细节是多么重要,只有在生活中学会观察,在小细节中发现大问题,才能在成功的路上稳操胜券。
《七!》的读后感篇4
终于读完了《皮囊》,久久不能平静,深有感触,真的是一本好书好书好书,作者以最真实的情感,最平实的语言,写了自己生活经历,骨肉间的故事,像解剖人生一样,剥开生活外壳,展露给你看生活的真实血性肉身一样剧烈。祈求上天开一点门夹缝,祈求他妈妈放下那包老鼠药,那些带点血腥味的`生活片段,让人无法轻易放下和忘记,字里行间的心灵深处的猛烈碰撞。
听说作者写这本书写了很久很久,有人说书名《皮囊》不太符合内容,我却觉得很适合,没有动词,没有状语,只是个名词,只是个各人见解和个人感受的词,正如贾宝玉形容自己“只是副臭皮囊”,又正如《金刚经》里面的“无众生相,无寿者相”,皮囊,只是相,只是外在,正如书里面一句话“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
这让我记起温情而又残酷的家乡故事与现实纠缠的影子,谁又能彻底能理解生活的本质意义呢?当你觉得你正在受生活的折磨和困境时,抱怨着这一切,你不如看看这本书,你会发现你的生活困境和苦难没想像中那么大,至少你活得比别人幸福。
丰满的皮囊,过完人生才会知道厚薄。吃苦是让你知道你还在经历这个世界的真实存在。每个人都有自己经历,我记得问过令令姐,令令姐说,这一切只是“业”显现罢了,一切只是你脑海里的大象。无论如何,愿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的青春价值。也愿你活在当下,珍惜你所能拥有的人或物。扎西德勒!
耳边听着李健的音乐,旁边是热气腾腾的米饭,看完的书,在这寒冷的夜,一切来得如此温暖。
《七!》的读后感篇5
?骆驼祥子》是老舍先生的一部著名作品,讲述的是一个名叫祥子的普通人力车夫悲惨的一生。在祥子的一生中,他不断堕落,从一个乡下来的诚实善良、对生活充满希望的小伙子,变成了一个狡猾贪婪可悲的人。
这本书讲的故事可真是一个十足十的悲剧啊!原本,祥子这么一个坚毅上进的人,在努力过后,不应该收获成功的吗?都说“一份耕耘,一分收获”,为什么,祥子最终却变得如此可悲呢?
因为那是一个人压迫人的社会!越是底层的人,受到的压迫越多!所以,身为人力车夫的祥子,注定难以翻身!最终只会“竹篮打水——一场空”,一切努力皆为徒劳。而生存在这样一个病态的社会中的祥子,也在被潜移默化着——在屡遭来自这个社会的深深恶意之后。兵队的掠夺与奴役、杨家人的恶劣、虎妞的圈套……都给予了祥子一次又一次的打击。祥子开始怀疑自己、开始放弃、开始绝望……这些都让祥子的堕落成为了情理之中、意料之内的结果。祥子是“社会病胎里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
除了祥子,书中的曹先生也让我有所感触。我敬佩曹先生。他将信仰实践出来,而不是光说不做。他看似没有做什么伟大之事,也没有什么极大的贡献,无补于社会,但他也无愧于自身。他看似无远大志向,但他愿意略尽微薄之力,给他人一片“绿洲”。在这样一个污浊的社会中,曹先生却能够“出淤泥而不染”,实属不易!
?骆驼祥子》中的人物色彩分明,体现出当时社会的黑暗与平民的悲哀。而我,则庆幸自己出生在现在的这个时代中,不用经历如此凄惨的人生与生活。
《七!》的读后感篇6
马小跳的表妹杜真子有一只猫,它会笑,还记得吗?今天我就读了它写的“日记”—《保姆狗的阴谋》。
冬日的翠湖公园景色箫杀,而两只狗的出现更使这里充满了阴谋和杀机。和牧羊犬亲密无间的腊肠狗,一直要置牧羊犬于死地。
一次,笑猫和他的朋友地包天去翠湖公园散步,忽然,它们看见了牧羊犬帅仔和它的保姆狗。
保姆狗是一只德国腊肠狗,在体形上,它比帅仔小,年龄却比帅仔大,它强烈的嫉妒心使它丧失了理智,最终一步一步走向了罪恶的深渊。
它非常嫉妒帅仔,一心只有一个念头,就是除掉帅仔,因为主人只喜欢帅仔,不喜欢它。
它想出了各种阴谋:在地上放老鼠药让它吃,把它带入山洞关在里面……,可阴谋都没有得逞,因为地包天太喜欢帅仔了,所以一天不见它就想它,每次都识破了保姆狗的阴谋,最终主人把保姆狗走出家门。因为帅仔十分想念它,就去看它,可是保姆狗还是想把它除掉,就想用卡车压死它,最终因为失误自已死了。
看了这个故事,我觉得腊肠狗很可悲,一生都在不服和嫉妒中度过,不仅错失了一个真心朋友,还赔上了自已美好的人生乃至生命。其实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特点,不要嫉妒别人,我相信自己是最棒的。
以后我要读更多的好书,让心态变得平和。
《七!》的读后感篇7
我看过很多名著,其中《红楼梦》最吸引我,让我百看不厌。
?红楼梦》是中国古典小说艺术的顶峰。作者曹雪芹积十年心血精心撰著,前后增删五次,还没完成全书,现仅存八十回,后四十回由后人续写。
?红楼梦》以宝黛的爱情为一条主线,中间穿插着贾府兴衰这第二条重要线索。全书以贾府为中心,描写了府内的日常生活,又叙述了一系列重要事件,情节波澜起伏;其间又糅合了朝廷、官场、市井乃至乡间的人情世故和风俗习惯,称得上是一本百科全书。
尤其是全书塑造了大批的人物形象,诸如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贾母、贾政、刘姥姥等一个个跃然纸上。说来奇怪,在这些人物中,我竟然最喜欢王熙凤。看看黛玉初进贾府的那段,众人都“低声屏气,恭敬小心”,唯独王熙凤人未出面,笑声先至,她泼辣、开朗、外向的性格一下子就凸现在读者眼前。随着故事的进行,王熙凤在贾府中的地位愈发突出,个性也愈来愈张扬,从秦可卿亡故开始揽大权,“凤姐忙得茶饭无心,只是因为平时好强,怕别人褒贬,所以费劲精神,筹划得十分整齐。”别人都说王熙凤逞能,而我觉得她作为古代的女子,敢于在关键的时候挺身而出,勇挑重担,又能把事情办得非常漂亮,真是难能可贵!
当然人无完人,金无足赤,王熙凤也不例外。她那种善于玩弄权术,谋害他人的坏心肠我们应该抛弃,要不然就会“机关算尽,反害了卿卿性命”。
?红楼梦》中我最喜欢的.章节是第十四回“共读《西厢》”和第十七回“刘姥姥进大观园”。共读《西厢》写了宝玉和黛玉住进大观园后,小厮茗烟给宝玉买了本《西厢记》,宝玉拿书到了沁芳闸桥边桃花底下,坐在石头上从头细看,忽然春分吹来,桃花纷飞而下,如下一场桃花雨。真是如诗如画一般的意境,让我恨不得变成书中人物,和宝玉一起去享受那种人间仙境。
接下来就是宝玉和黛玉并肩促膝,共读西厢了。共同的爱好,相同的兴趣,让她们深深地被西厢记吸引,读得恍如入无人之地,真是一对情投意合的痴人,一幅神仙美眷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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