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变与不变800字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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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的作文是要有明确的文章主旨的,写作文是我们工作和学习中最为常见的任务之一,大学生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作文变与不变800字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作文变与不变800字7篇

作文变与不变800字篇1

小炉轻摇,火势正好,冷不丁一声巨响,香味就随着声音飘荡,飘荡到它所能到达的任何地方。

“新出炉的爆米花!”

一声吆喝,我就知道他又来了。他年纪已经很大了,说不上多少岁,但从他的脸就能看出来:那是一张如同枯树皮般的脸,皱纹如同一条条蠕虫横在额头上,似乎头一动,它们就会跟着动似的。他脸上时常带笑,一笑,满口黄牙便露出来(他的牙口不错)。人们有时候会喊他:“老司!”他也答应着:“哎!”于是我便知道了他叫老司。老司当过保安,现在退休了,便寻了个闲职——爆米花。

他几乎天天到运动场的对过,寻一块空地摆下小摊,放炉子,点火,手摇小柄,轻轻转。他似乎已不是在工作了——老司坐在马扎上,眯着眼,时不时从脚旁拿起水瓶,喝一口茶。收音机还是老款的,声音带几分嘶哑,但他却听得入神。他已经完全把爆米花当作享受了,甚至带几分痴迷。看着火候好了,表情突然严肃了几分,猛地拿出袋子关上火,把锅口塞入袋内,一声巨响,爆米花出炉了,整套动作一气呵成,相当老练。老司又马上恢复了原来的表情,笑眯眯地又装一锅。

我坐在一旁看着,边等待,边与他攀谈。“我干这玩意儿有小十年了,”老司说到,“十年前,从我学会这个活起,我就爱上干这行了,你看看,这爆得多好!”他笑着,带着几分骄傲。“这不,一干干到现在,以后还要干下去呢。这样爆米花啊,也属于老手艺了,自从有了什么‘爆米花机’什么‘球形爆米花’干这行的也越来越少了,人们也改了口味,不爱吃了。”他顿了顿,叹了口气说:“有人说我痴,让我买台爆米花机,但我不。手工做,正是因为有了汗水和烟火味,才有了别样的滋味。我这么多年来,冲的就是这一点,冲的就是这份痴迷!”

爆米花好了,他一揉腿,给我装好。“拿好,慢走!”我往家走着,想着。世事在变,口味在变,不变的,是老司那份可贵的痴迷。我顿时心中一热……

作文变与不变800字篇2

小学的时候,语文老师便夸奖我作文写得好,我却并不认同的。我曾模仿过他人的写作风格。他笔间流转,字字句句都令人赞叹,风格多变,魅力无穷。不过一支笔平凡的笔,却写就一篇篇锦秀文章,让人沉醉甚中。我看着他,只觉遥不可及。现在一想,当时的我,心中也许不仅有羡慕,或多或少也有嫉妒和不甘。而这种种思绪,皆因我自始至终,对于写作,有一种特别的执念。

从什么时候,开始痴迷于写作的呢?或许是幼年读完一本图画书,兴致勃勃地用夹杂着拼音的稚嫩字体在纸上写下几行字,幻想出一个独属于自己故事时,那种美妙的感受令我陶醉了吧?虽只是一个拙劣的小故事,却含有一个小孩最童真的想法。从小就说自己长大后要当作家,现在它仍是我的理想。

每当我将脑海中的灵感付诸笔下时,心中总有种莫名的欣喜。一个个方块字像跃动的精灵,在纸上跃动组合,使一篇篇文章就这样渐渐成形。每每写至情深处,便忘乎所以,不知是笔在写出文字,还是心在流露心声。心之所向,笔过之处,将自己的种种感悟与心绪化作文章,这奇妙的事情总令我忍不住沉浸于其中。这许是我热衷于写作的缘罢。

读大师们的文章,风格或锋芒毕露,或温润如玉,亦或朴素自然,不一而足。可无论风格如何,文中总有作者真挚的情感。读文章如此,写文章便更应将真情实感表露出来,只有感动了自己,才能感动他人。而我所痴迷的,正是这份“感动”。

随着年龄慢慢增长,我不再喜欢图画书,不再喜欢小时候喜欢的作家。时间改变了许多,却依然没有改变我内心对写作的痴迷。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也许我不会成为梦中那个名动世界的作家,但只要我持之以恒地喜欢,憧憬的动力也不可估量。

我之所以写作,不是我有才华,而是我有感情。

作文变与不变800字篇3

烟花虽美,终只是一瞬间。时间飞快,总是留不住美好的东西,而渺小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变幻莫测的时代。苦苦挣扎着想尽快适应这个时代的发展,与时俱进。

时代是变化的,可是有很多美好的品质在追求速度的过程中丢失,包括一些良好的生活习惯。例如,以前的大街上很少有汽车,人们绿色,有序的文明出行,可是现在呢?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几乎每一个家庭都拥有了自己的跑车,在大街上拥堵,严重的交通堵塞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人们文明出行的美好品质随之灰飞烟灭。显然,我们不能只一味地追求速度,盲目向前,不管不顾,交通堵塞是我们的个人问题。倘若我们生活的整个社会,整个国家都这样,那么,发展从何而来呢?

矛盾文学奖获得者麦家说过:当世界天天新,日日变的时候,我要继续做一个不变的人。麦家先生在他快毕业时开始写《解密》,可这一写就写了十一年,这个作品可谓是他的全部青春半部人生。他在写这本书的过程中,受尽了折磨,但他没有放弃,成名后,他花了三个多月写出了另外一部小说,但是其中破绽百出,与许多漏洞,这不配是“谍战小说之王”的作品。原因就是麦家没有了原来的那种耐心和写作激情,在这个时代的影响下,只追求速度,改变了最真实的自己。所以我们要听自己的内心,不受外界条件的影响改变自己,和麦家先生一起重新出发,坐船去伦敦。

时代变,我不变,这是对自己的最低要求,但应该与时俱进,努力完善自己,而不是为了追名逐利,盲目向前。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意识,那么我们整个社会就会更加和谐,国家更加富强。

时代变,我不变,脚踏实地走向光明大道,传播鼓舞人心的正能量,不当给这个时代发展拖后腿的人。慢慢来是一种技术,在这个时刻在改变的社会中保持最真实的更是一门技术。

当这个时代的变化令人眼花缭乱时,我要做一个气定神闲的人,安静地学习,安静地生活;当这个时代的变化令人轻浮急躁时,我要做一个处事从容的人,在向往远方的灵魂时停下脚步,反思自己,不断完善自己。时代变,我不变,在生命的旅程中感受独有的精彩!

作文变与不变800字篇4

时间是流逝的,人类是进步的,社会是发展的。在这个不断改变的氛围中,有人追求速度,想抓住机会,集力想改自己;而有人则力求保持放慢速度,保持初心,不愿改变。

这两种人引起的问题值得我们深思:是追求改变,还是不改变。

追求改变有追求改变得好处。大到国家小到一个人,在当今的形式中一定是要力图发展的。国家的的富强必须依靠科技的发展,技术的改变来提升综合国力,必须追求速度和能力才能在国际中有一席之地。个人若想在社会中立足,就要发展,就要改变自我,只有追求速度,追求质量超越别人自己才有可能有工作,有饭吃,追求改变可以使你素质升华,能力提高,逐渐走向“完美。”

万物都是双面的,有利必有弊。追求改变也在其中,同样具有它的弊端。在现在市场中很多商家为了追求改变想要在社会中有一席之地,就不择手段,医药场用臭皮鞋制作药物来节约成本,手工场用那些粗制滥造的工艺来充当,文艺……他们在追求改变,追求速度与质量的漩涡中消沉,迷失了方向,以至盲目追求而入缺少了那种在静中欣赏美的品质,这就不是真正地正向完美。

不变必然有不变得美,保持不变的那些人,他们喜欢他们的慢速度,喜欢古人那种隐居山林,寄情山水的惬意生活,因为那是一种古风,那是一中美。他们可能是心胸宽大了,将世俗看开了,认为那些追求都是浮云,人生恍然如梦,须臾几何,便结束了。他们有了在静中观察美的品质,不盲追求,在慢中求细,细中求精,精益求精。

不变当然也有缺点。保持不变寄情山水那可能是古人在那个时代的一种生活方式吧。但现在时代毕竟进步了,改变了,那保持不变还是可行吗,如若可行那定是少之又少。保持不变,有些人变可歪曲它,在不变的氛围中,思想呆滞不前只停留于现状,安分守己,以至个人落后社会落后,国家落后。

变与不变均是一把双刃剑,既有利,又有弊。麦家说过:“美好的品质再追求速度丢失,而慢更比块需要技术,我要保持我的高度。”在现在万物不定的环境中,我们应保持自我,保持自己的初心,保持一定高度。

作文变与不变800字篇5

沧海桑田,世间万物都在变化。野花由闭到开,再由开到谢;树木会不断变高。但总有些不会变化,那座山,那条河,那座宫殿总还在那里,多多少少总会在历史的长河下留下痕迹。

经过几千年的历练,人们的居所、出行方式和生活方式都发生了变化,一座座高楼直插云霄,象征着这个年代的科技已经发生了质的飞跃,而科技的发展也带领着人类走向更加文明而繁荣的未来。

时光飞逝,我们也在岁月的流逝中磨去了自己身上的个性,我们的青春也就这样消失在水木年华唱的那首歌:“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的全部,可谁愿承受岁月的无情变迁。”

“当初的愿望实现了吗,事到如今只好祭奠吗,岁月风干理想再也找不回真的我。”也许当年我们就是这样,当初年轻时所拥有的那些理想,那些许下的诺言,那曾在心中怀着的梦,也许都被一个名叫岁月的风和一个名叫现实的潮水带走了吧,而曾经不暗世事的灵魂如今也变得成熟了吧。

但总有些东西是时光带不走的,也改变不了的。如亲情梦想和爱。

就像亲情,让一位拾荒大爷攒钱为妻子买钻戒,并说只是想让她高兴。也是亲情,让我们的父母陪伴着我们,直到深夜,为我们早早做早餐打理家务,为我们提供更好的环境。也是亲情,才能让那些耄耋老人,依然相守,始终不离。

人们总说钻石恒久远,而我要说梦想恒久远。永明照人间。

是梦想在你跌倒爬不起来时拉你一把,是梦想让你在黑暗中迷路时为你照亮前方的路,也正是因为一个人有了梦想,他就有了目标,对未来也就有了几分骨气。

所以生命不息,梦亦不止。我想梦想不会被时光所淹没。

历史长河波浪翻滚,而我驻足在岸边,看着那淹没于滚滚长河的红尘的梦,英雄往事,所有的所有都将流逝。世界在变,我们在变,而我们也终将在洪水中淹没。而我们的坚守,我们坚守的爱和人性之善是不会消散的,他们会被一代又一代所传诵,不为别的,只为它们是我们身上最有光的东西。

作文变与不变800字篇6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时光啊!她千回百转,终究是;改变了一切。而不变的是那份痴迷,那份对书的痴迷。

曾几何时,为了挚爱的书,我与母亲大战三百回合,多少个安静的夜晚,我默默的又为书香魂萦梦绕......

我遇见了顾城,那个写下你"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看云,我觉得,你看我时很远,看云时很近”的那个顾城,终究是堕落了。

我认识了”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的海子,可他还是放弃了生命的希望。

我曾梦回大唐,遇见一个白衣少年,就是那个写下”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的长袍飘飘,面如冠玉的李太白。我瞧见他面容憔悴的写出“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他月下独酌,用来下酒的是剑伤的寒光,而她的情人是那天上的月亮。

记忆是开在流年里的花,不曾绚丽,就在风中寂灭。可总有人记得,那个笑起来很好看的少年,在唐朝恍惚的来过,又恍惚的走了。那个"—一个人绝世,一个人倾城,一个人的似水流年,一个人的地老天荒”,那个怕自己唱出上半句,却无人知晓下半句的公子小白。 ......

我还曾梦回姑苏。在云深不知处,听见那个名为蓝湛的少年,抚琴喃喃道:“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听见那个名唤魏无羡的少年,忽而想起— —句“忘羡— —曲远,曲终人不散”知晓了他们乃是武林中人,走路带风,嘴角含笑,最喜欢的动物是驴,最讨厌的动物是狗,他们的老大是魏无羡,魏无羡是公子世无双。

我在沉默的书海中,肆意徜徉,懂了那穿梭山河的箭,刺的都是思念成疾的人,真真是“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我在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捧一—本旧书,翻开泛黄的书页,深吸一口历史的气息,看见万万千,遇见万万千,也痴迷于那份幽幽的书......

作文变与不变800字篇7

我不是思想家,也不是教育家;不是哲学家,更不是军事家。我只是一个痴迷家。我深深地痴迷于一人,痴迷他的一切,他是一位伟大的诗人、词人,我痴迷于他的诗词歌赋。

曾梦回北宋。途中遇雨,信步檐下,但见一人,眸眼深邃,丰神俊朗,竹杖芒鞋,不觉风雨,谈笑自若。恍然间大悟,他就是苏轼,那位令我深深痴迷的苏轼啊!

我痴迷,痴迷于他的文采飞扬,豪放不羁。初入仕途,锋芒毕露,因其政见与朝廷重臣王安石相悖,先后被迫流放各地知州。虽遭贬,却从未忘记过自己的远大抱负,他不甘于自己的济世之才用于小小的知州,在一次醉酒后,挥毫泄愤,却因此卷入“乌台诗案”。死里逃生却又被贬往黄州。这时的他开始反思,他抛开世俗,放下名利,将自己放逐于山水之间,而因此留下众多不朽诗篇,他面对困难也依旧乐观豁达,从容潇洒。拿得起,放得下,即使颠沛流离,也吟“大江东去”。

我痴迷,痴迷于他的重情重义。忧民——在杭州做官时,借粮,亲自前往一线,修堤筑坝,在所不辞,因此衍生苏堤之称。念妻——其妻王弗早逝,但他对她的爱却始终不渝,在王弗亡十年后,又作词《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料到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读罢,只觉痴情悲凉。

记得,我与他初次相遇于“婵娟”之下,听他高吟“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忘忽于他的“把酒问青天”,自那时,我便已沉醉于他的大千世界,不能自已。

“一曲新词酒一杯,去年天气旧亭台”,光阴荏苒,世事变迁,在岁月的长河中,亘古不变的是我对这位豪迈豁达之伟人那丝丝缕缕的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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