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能力的提升离不开认真写好适合自己的工作总结,优秀的工作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提升自我,以下是大学生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养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7篇,供大家参考。
养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1
5月15日,铜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调度会在花果山人民会堂二楼3号会议室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专项办会议精神、市委书记李作勋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全市专项行动推进会议精神,对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调度分析、部署推动。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专项办副主任袁纯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部分市专项办有关副主任单位及区县汇报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情况,有关部门围绕组建专班、涉养老诈骗线索和办理的案件梳理、防范宣传、行刑衔接等8个方面进行了讨论发言。
会议强调,一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谋划部署、统筹调度、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切实站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扛好专项行动的政治责任。二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紧紧围绕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会精神,建强专项行动专班,重点聚焦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宣称“以房养老”、销售“养老产品”、开展“养老帮扶”、代办“养老保险”等六种养老诈骗类型,无一遗漏地进行重点梳理,全面清查,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密切协作,有针对性的全面开展无死角的养老诈骗防范宣传和线索收集,针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采取闭环式运行、“销号式”清单管理,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争取尽快取得实质性、突破性成果。三要强化督导,定责问效。各级各部门要聚焦工作成效,全面加强对本地、本部门工作督促指导力度,市专项办将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暗访回访,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工作重视不够、成效不明显,影响全市专项行动工作推进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副主任、各区(县)党委政法委、公安局分管领导,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综合组、打击组、整治组、宣教组组长;市移动、电信、联通公司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养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2
为认真贯彻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根据《**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集中利用二个星期时间对我市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对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进行了“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现有养老机构情况
全市现有公办养老机构**家,民办养老机构*家,共有****张养老床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家,都是由社区(村)投资建设并运营,规模偏小。通过机构自查、部门检查,我市养老机构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情况。
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
根据《**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迅速行动,统一制定宣传标语等相关内容由乡镇民政办牵头,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分步开展。
(二)找准重点,全面杜绝隐患。
广泛宣传。为做好我市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我们将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作为宣传重点。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干部及综治网格员作用,在社区、村人口聚集的公共区域和各小区重点出入卡口以及老年人常去的休闲场所周边,以挂横幅、宣传栏、电子屏,贴宣传画,板报,开主题会等多种形式,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等进行宣传普及。提醒老年人及亲属,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各职能部门排查活动中暂未发现各自主(监)管领域内存在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
动态管理。按照上级部门提供的养老服务机构拒绝诈骗集资承诺书、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分类造册,全面掌握重点人员动向,为政府落地稳控责任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
(三)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一是牵头组织乡镇(街道)、乡填民政办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社区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自查,充分发挥社区片警、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深入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等老年人经常活动区域,贴近群众开展摸排工作。二是要求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自身,坚决不参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金融活动;开展非法金融内部自查,切实防止机构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阻止任何形式的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三是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认真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置,确定处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扎实推进整改任务。对明显违法犯罪的企业和机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即立案查处。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推动我市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一步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排查。对我市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疗养康复、营养保健等老年、居家服务等字样的机构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重点排查主体、重点排查内容、重点宣传进行专账、专户管理,加强养老机构政策解读,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服务标准,督导养老机构不断加强运营管理。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利用网络等新型媒体,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播放养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增强行业监管部门职责,通过排查电台、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的涉及养老领域广告资讯信息,及时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同时,加强对旅游公司监管,规范养老旅游市场。
三是形成完善工作机制。将老年人列入重点宣传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特别是定期对养老机构及入住老人进行常态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总结活动工作经验。我局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单位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现有养老机构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各单位行业职责,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我市养老领域秩序和社会稳定,我局将动态监管,逐步建立长期监管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处非宣传工作,强化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承担风险责任意识,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养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3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要求,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诈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增强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防控能力,xx县决定从x月中旬开始到xx月中旬结束,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进一步方便群众举报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线索,现向社会公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举报范围和方式。
一、举报范围
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违法犯罪行为。
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的违法犯罪行为。
违规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对老年人误导和“洗脑”的违法犯罪行为。
利用保健培训和产品推介、直播陪护等各种手段设置陷阱、诱导消费的违法犯罪行为。
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销售涉老“食品”“保健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其他涉及养老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方式
xx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
电话:xxxx-xxxxxxx
养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淮安分局对全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进行摸排清理,全面掌握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通过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坚决维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保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在全系统深入开展。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排查清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各中心所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公开举报电话,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的任务、责任、程序等各项工作宣传动员到位。
二是全面清查摸排,对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重点调查城区范围内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各镇街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建立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台帐。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依规处置,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前提下,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敢于理“旧账”,勇于破难题,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依法依规处置到位。
四是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总结开展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的工作成效、存在问题,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养老诈骗现象,常抓不懈推动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不断提高专项打击整治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养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5
为进一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打击惩治诈骗老年人违法犯罪,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救命钱”,提高老年人的防范诈骗意识,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中、省、市各级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安排部署,xxxx年xx月xx日、xx日下午,xxx市xxx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干警先后深入所辖白庙社区、下马陵社区、东仓门社区等地,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们通过入户走访、展板宣传、发放张贴宣传资料及宣传品等方式,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同时,结合所办理的典型案例,面对面向老年人讲解犯罪分子以“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等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违法犯罪手段及识别防范技巧,提醒广大老年人一定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随便透露个人及家人的信息,不轻易点击陌生短信和链接,要警惕上门推销、“扫一扫”送礼物等陷阱,如果遇到可疑人员应加强防范及时报警,同时号召广大老年人要积极加入全民反诈的队列当中,当好反诈骗工作的宣传员。
通过此次活动,帮助老年人提高了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以实际行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近期,该院将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各项工作,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着力营造防范养老诈骗的社会氛围。
养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6
为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切实维护好老年群体合法权益,促进基层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年初以来,霍林郭勒市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和要求,由检察长带头组建专班,细化方案,以“三个全覆盖”为着力点,稳步推进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组织动员“全覆盖”。
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稳步推进专项行动。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下发以来,第一时间对专项行动要求进行了详细研究和周密部署,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业务部门及新媒体检察干警具体负责工作落实,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以强有力的组织动员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各项部署落地落实。同步开通线索举报邮箱及举报电话,公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线索举报公告,激发群众检举揭发热情。
宣传发动“全覆盖”。
以高质量的普法宣传,靶向精准发力,切实提升群众识骗防骗能力。充分利用官方公众号、门户网站、抖音快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基层法治宣传”微信工作群等新媒体平台优势,转发、制作导向性强、通俗易懂的反诈宣传小视频、反诈动态信息33条,其中原创作品6条,被内蒙古检察、通辽检察、市政法委等多平台转发。线上点击量、阅读量以及线下宣传覆盖达14620人次;结合“以案释法”工作,深入街道社区、苏木村部进行宣传,研究养老诈骗的犯罪新手法、新特点,适时调整宣传策略,以法治宣传讲座、法律问答、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老年群体开展“点对点”、“面对面”宣传,累计发放宣传手册14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0余次;联合政法委、苏木街道等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分享交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法律法规政策,统一思想共识,形成打击合力,推动政法机关与街道社区在开展专项工作中实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构建“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新格局。
打击整治“全覆盖”。
以高效的工作机制,全面摸底排查,切实提升养老诈骗案件办理质效。组织检察干警深入学习最高检发布的《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犯罪典型案例》、专刊及相关司法解释,提高干警办案能力和水平。组织专人对20xx年以来办理的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全面、精细摸底排查,全面排查梳理案件中可能存在的养老诈骗线索。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同步监督职能,目前已办理涉养老诈骗案1件,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充分运用“四个一”工作模式,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专项指导、制发检察建议,突出惩治重点,全面提升办案质效。
养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7
为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党工委工作部署,区平安办决定从即日起至xxxx年xx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现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的举报范围和方式。
一、举报范围
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行为;
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行为;
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行为;
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行为,以及违规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对老年人误导和“洗脑”的行为;
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行为;
利用保健培训和产品推介、直播陪护等各种手段设置陷阱、诱导消费的行为;
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等违法行为;
销售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行为;
其他涉及养老诈骗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xxxx--xxxxxxx
举报邮箱:xx
来信地址: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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