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是一种培养自我反思和自我认知能力的重要手段,没有进行素材的积累,写作文对很多人来说就是一件让人头疼的事情,大学生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我读书我快乐作文700字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我读书我快乐作文700字篇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让我们一起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享受读书的乐趣。书让我们找到一个最好的、最忠实的朋友,它永远不会抛弃你,也不会背叛你。无论我们是在欢乐或痛苦中,还是在寂寞或彷徨时,书总会静静地伴在我的身边,分享我们的喜悦,抚慰我们的心灵。
古人说:“天下之事,利害常相半;存全利而无少害者,惟书。不问贵贱,贫富,老少!观一卷,则有一卷之益;观书一日,则有一日之益。”书带给了我无穷的乐趣。
读书让我告别了平庸。古人有“不读诗,无以言”,今人有“不读书,何以言”的论调。确实是这样,读书可以增长我的见识,丰富我的情感,提高我的阅历,自然也就与平庸绝缘。读书可以让我发觉世界的精彩与生活的美好;读书可以让我在阅读中相互融合,而又相互分离。这就是一种快乐,一种沟通的快乐。无论在清晨,还是在黄昏,手捧一本泛着清香的书,坐在沁着凉意的草地上,让碎碎的阳光懒懒地撒在身上,然后在青草与阳光的味道中,用长着触角的心灵抚摸和领略书中的奥秘,领略在其他地方领略不到的快乐与安谧,充实着平乏的大脑。书真的让我告别了平庸。
读书让我发现真爱。我似乎已经感觉到了徐志摩那片雪花的快乐;“我们都是平等的……”打开《简·爱》,我似乎被里面的主人公带到另一个世界,为她那坚强、宽容而又充满爱心的品质所深深感动了,看到那令人伤感的场面,主人公哭了,我也哭了,这是真性情的表现。简·爱那娇小的身躯却承受着如此悲苦的命运,常常让我泪眼婆娑。但她那顽强的性格,博大的心胸,给了我远离自卑的勇气,坚定生活的信念。那是一种收获,一种悲伤后的快乐,一种痛苦后的幸福,一种爱过之后的刻骨铭心。
读书让我享受着生活。读书使我天天乐在其中,这是那种让我永远都无法忘怀的感觉。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它是一种享受像聆听一只鸟在快乐的鸣叫,像欣赏白雪落地的无声。也许我真的应该将心灵变成一支精致的软囊,装进鸟鸣,装进飞雪。不论在哪里,书中那清雅的醇香,都会充满甜美的回忆和幸福的情愫。是书中的奥妙让我快乐,让我享受生活的每一天。
我爱读书,书给我解开了许多不解之谜,书给了我一双观察事物的慧眼,书给我生活带来了种种情趣。有了书,我就拥有了通向幸福之门的万灵钥匙;有了书,我就拥有了心系天下苍生的宏愿;有了书,天涯海角也近在咫尺。
这就是书中的奥妙。
我读书我快乐作文700字篇2
我爱读书,我享受读书的快乐!
在别的小朋友吵着要爸爸妈妈买玩具的时候,我得到的最多的礼物,就是各种各样的书。可是,我为什么这么爱读书呢?我问妈妈,妈妈歪着头想了一会儿,“大概你天生就是爱读书的好孩子吧!你还在妈妈肚肚里的时候,妈妈就总读书给你听。有时候,你在肚肚里大施拳脚不安分的时候,只要一听到妈妈读书的声音,你立马就会安静下来!”
难道,我这种爱读书的天性真是从娘肚子里带出来的?!
在我话还说不利落的时候,奥特曼的故事就从电视走进了无数小朋友的心里,我也迷上了他。当电视里的奥特曼再也满足不了我胃口的时候,我便总是指着那本厚厚的16开本《奥特曼合集》:“妈妈,读。”妈妈就把我抱在膝上,一个字一个字点着慢慢地读给我听。不知道妈妈给我读过多少遍那些故事(以至于妈妈后来看到《奥特曼》就头疼)。就这样,那本书在妈妈的手中慢慢磨损、掉页了。即使这样,我依然视若珍宝,不舍得扔掉,妈妈便用透明胶带将所有受伤的部位细细地修补好。这本伤痛累累、打满补丁的《奥特曼合集》,便成了我读书识字的启蒙教材!
07年的“六一”,我正好3岁半,妈妈送了我一套《哈里波特》。那年的暑假,每天在公园晨练的爷爷奶奶们会在那片静谧的小树林看到一个满头卷发的小男孩,他坐在石桌旁,一边叼着奶瓶,一边安静地读那套全文字版的魔法丛书。他们就惊奇地笑着:“娃娃,你才多大?能看懂吗?”这个时候,小男孩总会抬起头,眨着亮晶晶的眼睛,自豪地说:“看得懂!我识字呢!”《哈里波特》到现在我依然反复在看——看一遍书,又看一遍电影,再看一遍书,体会“文字”与“镜头”所表现的不同魅力。
我爱读书,也爱陪妈妈散步。散步的时候,我喜欢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我读过的《基督山伯爵》、《射雕英雄传》、《红楼梦》……都是在散步的时候听妈妈讲过的。
妈妈推荐她喜欢的书,又总是强调:“书写得真好啊,妈妈讲的可不及书之万一!”这样,就总能诱得我心痒难安,恨不能马上就能读到它。
读书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总之,我读书,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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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书,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优美的散文书,别有一番韵味;我喜欢风趣的图画书,他让我的童年充满了欢声笑语;我喜欢内容曲折的小说,它带我在幻想的世界中遨游;我还喜欢拗口难懂的古典文籍,它是古人智慧的结晶......在书海中遨游,我感到十分快乐,同时,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最近,我读过的一本课外书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它讲了一个有趣的故事:从前,有一个小孩尼尔斯,他因为调戏小精灵而被变小了,他骑着雄鹅莫顿,跟着大雁阿卡的队伍前往拉普兰。开始,阿卡很排斥尼尔斯。但有一次,大雁们在一座小岛上休息,一只狐狸偷偷来到岛上,叼走了一只大雁,尼尔斯勇敢地和狐狸拼搏,终于救回了大雁。后来他又赶走了灰老鼠,打死了大蛇,杀死了三只狐狸......在他通往拉普兰的路上遇到了许多困难,但是他都一直没有放弃,最终来到了拉普兰,又回到了家,变成了正常的人。
这本书中的尼尔斯是一个非常勇敢,做事坚持不懈的小男孩。他在想变成正常人的过程中遇到了种种困难,在他恐惧的时候,他仍然努力让自己不害怕,鼓起勇气去克服困难。
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在每周星期五,我都要去外面上智慧营,要耽搁一天的课程。开始的前几周,我没有经验,周四没有去问作业,第二天学什么。到了周五,回家之后,因为不知道作业,所以整个下午没有做作业。到了晚上,妈妈才在qq群上问到作业。因为浪费了一下午的'时间,那一周我因为补作业、补课,学习到很晚。平时周末和爸爸妈妈一起郊游的时间都没有了。当时,我有一种想要放弃的念头,但是,我想到了尼尔斯,他连那么大的困难都能克服,我难道连一天的课都补不回来吗?......第二周,我吸取上一周的教训:在周四的时候,就提前去向老师问了作业,抄写了作文提纲,还问了第二天要上的新课。到了周末,我做完了作业,借助参考书自学了课文。周二我又去找同学抄课堂笔记。这样一来,我周五的课程完全没有耽搁,并且在智慧营里学到了很多在课堂里学不到的东西。每天晚上我都安排的井井有条,游刃有余,还有时间看课外书。到了周末,我们一家又开开心心地出去郊游。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我们进步,让我们在读书的过程中收获喜悦,懂得人生的道理。
我读书我快乐作文700字篇4
大家好!我叫xxx,就读于xx中学。我性格开朗活泼,有许多爱好----绘画、打羽毛球、听歌、做手工小制作……如果,你要问我,“你最喜欢干什么啊?”我便会恢复你一句话,“当然是读书了。”读书有很多好处。
读书可以是劳累的身体得到放松,是空虚的心灵得到充实,龟裂的心田得到滋润。读书可以丰富自己的文化知识,增添智慧,还可以提升自己的作文水平。此外,读书可以陶冶人的情操、丰富人的情感。书是一座快乐的富矿,储存了大量浓缩的欢愉因子,当你静夜扶卷的时候,那些因子如同香氛蒸腾,迷住了你的双眼,你眉飞色舞,中了蛊似的笑起来,独享其乐。
还在我咿咿呀呀的学说话的时候,我就在妈妈讲的故事中成长,《丑小鸭》、《白雪公主》、《灰姑娘》、《青蛙王子》、《拇指姑娘》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丑小鸭》。《丑小鸭》主要讲述了鸭妈妈有许多鸭宝宝,其中长相很丑的小雅收到了同伴的冷落。一天,它在一条河里游泳,小鸭一低头,看见水中倒映出了身披白羽毛的天鹅,它很高兴自己变得这么漂亮。这个故事告诉了我自己有缺陷不能自卑,要正确的去看待,总有一天“白天鹅”是自己。
等到自己会看书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了一些看图识数字、认识物品的书。这样,我学到了最基本的知识----阿拉伯数字和认识并了解了一些生活用品的功能。
一、二年级的时候,我有了自己的书柜,还会给书分类。比如:科幻类的《外星人》、童话类的《一千零一夜》、知识类的《百科全书》……这才真正的与童话世界里的主人公交谈、与书做朋友。
到了六年级的时候,我就读完了四大名着。《西游记》里聪明机智、神通广大的齐天大圣孙悟空让我记忆犹新,《三国演义》里知天文晓地理、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让我赞叹不已,《红楼梦》里聪明能干还略带泼辣的王熙凤真是女中豪杰,《水浒传》里安分守己、勇而有谋号称“豹子头”的林冲让我佩服不已。
到了初一,老师为了鼓励我们读书,抽出了一节课当做我们的阅读课。同学们读的书都是每个同学从家里带来的,然后等到阅读课时,同学们换书看。最近,我在读《少年奇才故事》。这本书讲述的是各个成功人士在少年出现的困难并解决了问题成为了现在的成功人士。这本书告诉了我遇到困难,要想解决的办法,努力的克服它,就能成功。
书,仅仅是白纸黑字,但在这黑字中间,千般滋味,经过阅读会成为个人的体会,不断的滋养着你的精神乐园,使人心情愉快!
我读书我快乐作文700字篇5
我爱读书。生活里没有书,就好像鸟儿没有了翅膀;读书,就似在和一位品德高尚的'人谈话。于是,我和海明威一起出海遨游,和哈利。波特一起去魔法世界探险,和安妮。雪莉一起去幻想花草树木
我爱读书。爱读j·k罗琳的《哈利·波特》,走进故事中我便成了主人公哈利。用智慧与达力的强暴搏斗,与马尔福的狡诈相拼;在11岁时,生活突然有了巨大的改变——我进入了魔法学校,在那儿,我和麦格教授学习变形术,和斯内普学大脑封闭术,和邓布利多学……在那儿,我结识了赫敏和罗恩,结识了韦斯莱一家,与伏地魔多次格斗最终胜出。作文
我爱读书。爱品蒙哥马利的《安妮系列》。她虽有一头红头发,但我却觉得,那正是她活力的象征。她很会幻想,即使是一片毫无生气的林子,她也能给予它活力,赋予它无限的诗意——“恋人小径”,一刹那,似乎就看到了阳光倾洒在这片林子上,顿时,生机盎然。阳光下的叶子翠绿,绿得深沉;一群不知名的小鸟儿正在叽啾叽啾地叫着,草地上还不时窜出一只探头探脑的小兔。美好而欢乐的气氛在整个林子里都弥漫着……
我爱读书,爱看《儒林外史》。先是好笑于匡超人虞博士这些前卫的名字,继而捧起书本细细翻阅,才发现这书的内涵之深。作者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描绘了当时的士人名流,我时而因为他们的庸俗可笑而叹息,时而又为贪官污吏的卑鄙丑恶而愤怒。当然文中也有不少真正的文人雅士。其中,我最欣赏的是王冕,他不仅从小就能体谅父母和家庭的难处,而且在艰难的环境下仍不忘学习画花,最终将荷花画得栩栩如生,他身上那坚持不懈的精神正是我所要学习的。
我爱读书,因为书,可以使你足不出户,而卧游千山万水;我爱读书,因为它可以让素不相识的人促膝谈心;我爱读书,因为它像一神灯,照亮了我的心和我前进的道路;我爱读书,因为读书是一种享受,是一种乐趣;我爱读书,因为我读书,所以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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