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一定要表明自己的诚恳的态度,想让领导尽快审批你的申请书,就必须将它写得更加合理,大学生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交警伤残鉴定申请书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交警伤残鉴定申请书篇1
_______________交警队: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一)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二)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四)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六)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交警伤残鉴定申请书篇2
申请人: ,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 职业,住。电话:
事实和理由:
20xx年3月11日20时许,被告驾驶着车主系 和西安蓝宇科工贸有限公司的 号车,沿朱雀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交大一附院东门,适逢 推自行车沿人行横道由西向东横过道路,驾车与 相撞,碰撞后 号车因避让不当驶入对向机动车道,与 号车相撞,两车受损, 受伤,造成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救治,诊断为: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
1、右额叶脑挫裂伤,
2、颅底骨折,
3、左枕部硬膜外血肿;双侧感音神经性聋。于20xx年3月12日入住该医院治疗,于 年 月 日出院共 天;
出院医嘱:
1、继续用药治疗;
2、注意休息,避免劳累;
3、耳鼻喉科门诊复查,不适随诊。
出院后原告遵医嘱先后数次复查,诊断为:双耳神经性聋(听力损失60db),颅脑损伤所致精神障碍。申请人为治疗事故造成的伤害,花费了大量的费用,至今还经常感到各种不适症状,需要进一步的治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医院或相关机构确定申请人的营养费、护理费和后续医疗费。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交警伤残鉴定申请书篇3
申请人:xxx,年月日出生,汉族,xxx小学学生,
现住xxxxxx
法定代理人:xxx,男,年月日出生,汉族,
现住xxxxx。(系申请人之父)
法定代理人:xx,女,年月日出生,汉族,
现住xxxxx。(系申请人之母)
被申请人:xxx,女,年月日出生,汉族,xxx厂退休工人,
现住xxxx
申请事项:对被申请人的伤残程度予以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因被申请人诉申请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申请人不服xx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现已提出上诉。在一审审理中被申请人提交法庭xx市法医鉴定中心()法检字第号《法医学鉴定书》,该鉴定依据被申诉人髋关节功能重度障碍这一伤情,比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分级》之规定,将被申请人的伤残程度定为六级。申请人认为,本案被申请人的伤情是由于申请人在道路上行走时与我相撞而造成的,应属交通事故,其评残依法应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之规定来进行。根据该规定,被申请人的伤情应属或级伤残。因此,现申请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的伤残程度予以重新鉴定,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及法律的公正。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交警伤残鉴定申请书篇4
申请人:xx,男,汉族,28岁,浙江瑞安市陶山镇张染村人。住xx市椒江区葭止街道。联系电话:xxx
申请事项:
要求重新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xx在工作中被人打伤,由海门派出所委托椒江区公安分局进行伤情鉴定。20xx年1月21日xx市公安局椒江分局物证鉴定室作出了椒公物鉴(20xx)023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在鉴定所见栏表明,阅片:左侧第8肋骨骨折,遂依照《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相关条款,作出“被告鉴定人xx的损伤尚未构成轻伤”的鉴定意见。
申请人认为,xx市公安局椒江分局物证鉴定室作出了椒公物鉴(20xx)023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所认定的事实不清,适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条款错误,xx的伤情依法应构成轻伤。
首先,鉴定书所认定的事实只根据阅片左侧第8根肋骨骨折这一事实,并未结合医院诊断之实际,且未说明骨折的情况。
根据申请人于20xx年01月03日在xx市立医院dr胸部正+左斜位影像所见:“左斜位片见第8肋骨局部骨皮不连续,骨小梁断裂,断端稍错位”,而据同日ct平扫胸部影像所见“左侧肋骨见骨质不连续,错位明显”。并有“两侧胸腔少量积液”。3月18日在该院复诊时诊断为:肺挫伤。xx市立医院以上诊断表明,申请人的伤情并非单纯性线性骨折了。
二、依照《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三十三条,肋骨骨折(一处单纯性肋骨骨折除外)就够上轻伤。而椒公物鉴(20xx)023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显然没有正确适用该条标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二00四年四月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9.6.13条肺挫伤就够成轻伤三级。
综上,依据xx医院提供的就诊时的原始记录,申请人的伤情已完全达到《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三十三条标准,及《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9.6.13条标准,构成轻伤。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打击现行犯罪,客观公正处理本案,“公安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之规定,申请人恳请贵机关依法对本人的伤情重新进行全面的、客观的、综合的司法鉴定,以确保司法公正。
此致
xx市椒江区海门派出??
交警伤残鉴定申请书篇5
申请人:xx
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
被申请人:xx
被申请人住址:
申请事项:对申请人xx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伤残程度评定进行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
20xx年9月3日17时许,李某在张家界市西溪坪贸易路打谷台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入住张家界市人民医院病历记录:李某因车祸致头部、胸部及右踝关节疼痛伴活动受限1小时入院,住院治疗终结后经张家界市天正司法鉴定所张天正司鉴所〔20xx〕临鉴字第56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分析说明:李某在交通事故中致左踝骨折,治疗后关节功能丧失约10%,鉴定意见:李某在交通事故中致左内踝骨折,左踝关节功能部分丧失,评定为拾级伤残。现被申请人李某已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贵院已受理的(20xx)张定法民一初字第657号李某诉邓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申请人邓某对此司法鉴定结论提出异议。
以上司法鉴定内容所述,李某踝关节受伤左右不分,医院方诊断为右侧内踝关节骨折,而鉴定机构评定的是左踝关节丧失功能约10%,且与交通事故所受伤部位不一致,并与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序评定标准》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以及附录c(规范性附录)肢体丧失功能的计算:因事故损伤所致肢体三大关节(上肢腕关节,肘关节、肩关节或下肢踝关节、膝关节、髋关节)功能的丧失。肢体丧失功能的计算:肢体丧失功能的计算是用肢体三大关节丧失功能程度的比例分别乘以肢体三大关节相应的权重指数(腕关节,肘关节,肩关节,踝关节,膝关节,髋关节),再用它们的积相加,分别算出各肢体丧失功能的比例。足以看出张家界市天正司法鉴定所作出的伤残评定不客观真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下列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综上,申请人邓某对此鉴定结论不服,而提起重新鉴定申请,请贵院依法予以支持。
此致
永定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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