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身利益是我们制定合同时的重要指导原则,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好的保障,拟定详细的合同是为了确保我们的既得利益不会受到任何侵犯,以下是大学生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企业集体劳动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
企业集体劳动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为保障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 企业根据经营特点,采用的基本工资制度为下列第__项:①岗位工资制;②岗位效益工资制;③岗位薪点工资制;④岗位等级工资制。
第四条 企业在确定工资标准时,应综合考虑职工岗位的职责、技能素质、工作条件和劳动强度,要以岗位测评为依据,参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与本企业工资水平等,合理确定岗位工资标准和工资差距。
第五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工资形式结合职工工作岗位,实行下述第__项:①计时工资;②计件工资;④计时工资加浮动工资;③营销收入提成。
第六条 企业在保证执行市政府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前提下,确定支付给职工的月最低工资为____ 元。
第七条 企业职工上年度年平均工资为____ 元,上年企业工资总额____ 万元。根据企业经营情况,考虑到当地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本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情况,经与职工方协商,对本协议期限内职工工资进行适当调整。具体采用方法为下述第__项:①企业经营利润每增长百分之一,职工工资按比例增长__%,企业经营利润下浮则按比例下降__%;②按照当地发布的工资指导线标准,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__%;③绝对额年增加____ 元。
第八条 在职工履行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企业必须按国家规定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并在每月__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工作日)支付职工工资(或由银行直接划入职工个人工资卡)。如企业故意拖欠工资,职工有权要求企业按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九条 企业依法安排职工加班、加点时,应征得工会或职工同意,并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十条 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履行正常劳动义务前12月内的月平均工资收入。如果受伤前工作不满12个月的,应按实际工作时间的月平均收入计发工伤津贴。
第十一条 协议签订后,遇有不可抗力或企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可协商变更,但每年不能超过一次。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年,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一般为一年)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或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条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企业集体劳动合同篇2
第三十九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职业培训制度,制订培训计划。员工必须接受职业培训,提高劳动技能。
第四十条企业应当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员工培训经费,列入成本开支。员工培训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条企业对员工进行的职业培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十二条根据实际情况,企业需要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当事人双方可以签订《培训协议》,订明培训时间、地点、专业、费用、培训后的服务期、违约责任等事宜。
企业集体劳动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条例,公司和工会同意确保工会代表的职工(以下简称职工)合法权益,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全面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第二条公司和工会双方一致同意严格遵守中国政府有关法律和条例,认真执行中国政府有关职工雇用、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计划生育、职工教育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工会代表被录用的职工同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第二章工薪
第四条公司实行月工资制,每月按平均劳务费208元支付一次工资。职工实得工资和各种补贴,由公司按照中国政府有关规定发给职工。
第五条工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和生活指数变化等因素,有权代表职工提出增长工资的要求,公司应给予考虑。
第六条公司实行每周5个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制。在盛夏炎热天气职工的工作时间,可经公司与工会协商适当减少。
第七条公司因生产或工作,需要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及在法定公休节假日加班,公司应发加班工资。职工实行加班工资,由公司按中国政府有关规定支付。职工在夜间工作由公司支付夜餐费。
第八条在不影响完成生产任务和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应准许职工参加中国政府和群众团体所要求的活动,并照发工资,职工离开岗位前,应征得主管行政领导同意。
第三章职工福利
第九条公司应解决职工住房,并为改善职工食堂、托儿所、保健站及后勤服务等集体福利事业创造条件,职工应享受的各项福利待遇,不应低于同行业国营企业的标准。
第十条为提高职工工作效率和身体素质,公司应支付职工午餐补贴,标准每人每日x元。
第十一条为鼓励职工更好地为公司努力工作,公司开业周年纪念日,发给每个职工质量较好的服装一套,以资鼓励。
第四章劳动保险
第十二条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公司支付。
第十三条职工每年应体检一次,其费用由公司支付,工资照发。
第五章劳动保护
第十四条公司必须搞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工会有权要求公司采取措施定期改进。
第十五条为保护职工安全生产和改善厂风厂貌,公司在确保原有劳保用品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发工作服两套。
第十六条每年xx月xx月(共xx个月)夏暑季节,为完成生产任务和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公司应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并供应清凉饮料,其标准不得低于同行业国营企业水平。
第六章辞退、解雇
第十七条集体合同有效期内,公司如因生产、技术条件发生变化需要解雇多余职工时,职工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情况要辞职时,应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规定办理。
第七章生产和工作任务
第十八条工会应教育职工关心公司的发展,积极学习文化、技术,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在设备、材料、环境、测试手段正常的情况下,完成规定的劳动定额和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工会要教育职工服从公司领导,听从指挥,积极努力搞好公司的各项工作。第二十条工会应教育职工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八章奖惩
第二十一条为保护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使公司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有责任向董事会建议,要求董事会在职工超额公司生产计划时,应在超额部分的利润中,分享一定比例的利润,以体现多劳多得。
第二十二条根据公司每年获得税后利润水平,从董事会确定的福利奖励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年终奖励发给职工。
第二十三条公司对于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同的行政处分,必要时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经济赔偿;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可以开除。
第九章监督检查和仲裁
第二十四条公司与工会发生劳动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时,可由一方或双方向市劳动局请求仲裁,如有一方不服仲裁,可向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五条公司与工会遇有特殊情况或不可抗拒力而不能执行本合同时,需向对方提出协商解决。
第十章合同期限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经市劳动局批准之日起生效。一年后经公司与工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时,公司与工会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的某些条款。但需经双方同意,报劳动局批准。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修改。
第二十八条如因特殊情况,公司终止营业,应经双方协商处理善后事宜。
第二十九条为促进生产和提高经济效益,公司每半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各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会员代表会议,公司照发代表工资。
第三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与中国法律规定相悖的条款应按中国法律和中国政府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中、英文正本各两份,双方各持中、英文本一份。本合同中、英文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两份,呈报市劳动局和汽车工业总公司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集体劳动合同篇4
甲方:_____乙方: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__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______公司(甲方)与 (乙方)就中止履行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事宜,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中止履行于______年____________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明确以下权利和义务:
1、自本协议生效的次月起停发乙方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补贴,原工资情况作为档案工资予以记载,并作为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数。乙方停止享受劳保、休假等福利待遇,住房公积金予以封存(购房或建房时可按规定支取),停止执行企业年金计划,其企业年金账户予以封存。
2、乙方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属企业缴交的部分仍由甲方承担;属个人缴纳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为其代缴并于每年基本社会保险基数调整后一个月内,甲乙双方结算一次。
3、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乙方不再参加甲方在职员工的`薪资调整。
三、本协议须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履行,协议期满双方协商协议是否续延,如未能达成共识,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能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劳动合同按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为由予以解除,届时甲方将依法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四、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应遵纪守法,不得以甲方或甲方下属单位的名义从事各类经营活动。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人身伤亡事故以及违法违纪等均由乙方个人负责。其中,违法、违纪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乙方在协议期间申请调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等事宜的,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_____ (盖章) 乙方:_____(盖章)
委托代理人:_____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企业集体劳动合同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代表企业全体职工与(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签订。(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届_______次职代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行为,加强双方合作,共谋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集体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二条协商双方的代表依法产生,协商双方具有平等地位,协商活动依法组织进行。
第三条本合同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劳动者个人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本合同依法订立,适用于本企业全体职工,对企业和工会双方具有约束力,并要求实际履行。
第五条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上享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企业尊重工会的合法权益,依照《工会法》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
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六条职工享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教育和帮助职工服从合理的生产调度和工作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安全卫生规程,提高劳动技能,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第二章劳动用工管理
第七条企业招用职工,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贯彻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工会有权帮助和指导职工签定劳动合同。
第八条企业与职工按规定可以签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九条企业可在劳动合同期内确定一段时间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需延续劳动关系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在劳动合同期内,企业或职工需变更劳动合同的,应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书面达成协议。
第十二条企业或职工要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企业依法裁员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二)提出裁员方案;
(三)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四)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员方案,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意见;
(五)公布裁员方案,与被裁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十五条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合同纠纷,工会主席依法承担该委员会主任职务。
第十六条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办理。
第三章职业培训
第十七条企业根据本企业特点和条件,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对职工组织有计划的培训。
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并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并建立健全职工转岗教育制度和台帐,结合企业实际对职工进行国家政策法规、条例教育;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及其防护教育;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教育;职业病防治和各种生产工伤事故案例教育;化学危险品应用等基础知识教育;企业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及技能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培训后,取得相应资格操作证,方可安排其进行特殊作业。
第十八条企业安排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由企业负担培训经费,并于培训前对职工培训后回企业服务的最低年限和未达此年限的赔偿责任等问题,与受训职工协商签约。
第十九条职工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工会有权就职业培训有关问题与企业协商。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条企业依法建立工时制度,职工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特殊工种和岗位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企业申请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二十一条企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职工充分休息的权利。但由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按第二十六条执行。(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内容)
第二十二条职工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办法)
第五章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企业和工会双方于每年初根据本企业上一年经济效益、同行业同类企业平均工资水平、市场劳动力供求状况、居民生活物价指数等因素,召开会议,在国家核定的工资总量内,协商决定企业年工资水平以及年度企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在岗职工工资不低于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待岗职工生活费由企业自主确定(一般不低于当地失业金水平)
第二十四条本企业工资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并由企业和工会双方协商确定。(工资集体协商)企业应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职工的收入水平。
第二十五条本企业各类人员的工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拟定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企业工资调整,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向职工代表大会作调整工资方案说明;
(二)企业提出调整工资的方案;
(三)将调整工资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四)调整工资方案经审议通过后,企业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本企业职工工资的支付。
(一)职工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
(二)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每xx月xx日为发薪日;
(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1、延长工作时间又不能耐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
2、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
3、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
4、婚、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100%;
5、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支付100%;
6、病假、事假、旷工的工资支付,按企业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7、医疗期的工资支付: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六章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二十八条企业依法为全体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应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其直系供养亲属应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
第三十条因工伤残的职工,按照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患职业病的职工享受工伤待遇。
第七章劳动安全卫生
第三十一条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增强职工安全意识,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三十二条企业应有计划地进行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每年年初制订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及时提供资金保证,确保专款专用。
第三十三条企业根据各工种的岗位需要,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对不按规定穿戴和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行政有权拒绝其上岗操作。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行政有权查处。
第三十四条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危险品台帐,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经营的管理,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职工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应急措施。
第三十五条企业要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高度重视劳动保护工作,在接触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岗位和较大危险工作场所,积极搞好在岗位操作中常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的'推广应用、培训工作,并列入企业现场管理检查内容,做到每季对车间、班组定期检查,严格考核。企业对直接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职工每月发放有毒有害津贴,对特殊岗位提供保健补助食品。
第三十六条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时,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的同时报告工会。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调查处理必须有企业工会和职工代表参加。工会支持企业劳动保护管理,认真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职责,每季定期检查、监督劳动保护的执行。
第三十七条工会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对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行为或当发现明显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时,有权停止作业并提出解决的建议,采取防护措施,行政方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场所,企业行政方面应及时做出处理决定。职工在岗位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企业不得因职工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八章女职工特殊利益
第三十八条女职工与男职工同工同酬,在提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应男女平等。
第三十九条对女职工每两年(或每一年)进行一次妇科、乳腺病普查所需经费由行政方出资。
第四十条女职工在经期不得安排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等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不得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下同)的女职工从事夜班劳动,或延长其劳动时间。
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假休息,休息期应发给其基本工资。
女职工怀孕流产,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应给予产假。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正常生育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产假期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难产女职工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实行晚育的女职工,按照有关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可增加产假三十天。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不影响其福利待遇和参加晋级、评奖。
第四十一条女职工怀孕、分娩时所用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后,婴儿一周岁以前,其所在单位应保证其哺乳时间。
女职工生育后满法定假即上班的,原则上安排原岗位工作。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应与女职工协商解决。
女职工生育后,因哺乳而上班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在哺乳期请长假,直至婴儿满一周岁,由单位发给基本生活费。(生活费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
第四十二条按月发放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用品和女职工卫生用品,经费由行政方解决。
第四十三条企业在组织职工外出进修、业务学习、岗位培训、出国考察、挂职锻炼时应考虑有一定比例的女职工参加。
第九章纪律与奖惩
第四十四条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规定,制定企业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五条企业制定和修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第四十六条企业对遵守劳动纪律、完成任务好的职工,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具体办法由企业自主确定。
第四十七条企业对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可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依法追究赔偿责任、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按企业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企业规定制度》执行。
第十章本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从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一般为1—3年)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期满前30日,企业和工会协商签定新的集体合同。
第五十条企业和工会双方根据人数对等原则,联合成立集体合同履行监督检查小组。每年6月和12月对本合同的履行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双方签约代表,企业和工会双方应在7日内进行研究,并就本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协商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十一条企业和工会双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一方提出建议,向对方说明变更本合同的条件、理由和条件。
(二)双方在7日内组织协商,达成一致后,就变更本合同有关问题形成书面协议。
(三)将书面协议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四)自审议通过之日起7日内,将协议书面上报劳动行政部门合同管理机构审查、登记、备案。
(五)将经审查确认后生效的集体合同,在7日内公布实施。
第五十二条下列情况,企业和工会双方应主动协商变更本合同:
(一)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三)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解除,按本合同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程序办理。下列情形,本合同可以解除:
(一)企业被依法宣布破产、撤消的;
(二)工会被依法解散的;
(三)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劳动仲裁机构裁决、法院判决,本合同必须解除的;
(四)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全部条款无法履行的。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五十四条企业和工会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应承担有关责任。
(一)企业违反本合同规定,应依法承担经济责任及其他有关责任。
(二)工会违反本合同给企业利益带来影响和损失的,可按工会章程承担责任,应纠正违约行为,组织和教育职工,挽回损失和影响。
(三)对违约直接责任人,视其责任大小,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
第五十五条企业和工会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应对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二章本合同争议处理
第五十六条因本合同的内容、履行情况和不履行后果等问题发生争议,企业和工会双方应在7日内,召开协调会议,协商解决有关争议问题,协商达成一致的,签订书面协议。
第五十七条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五十八条在本合同范围内,涉及单个职工权益被侵犯的,工会可代表职工个人参加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第五十九条在解决本合同纠纷之协商、仲裁、诉讼期间,企业和工会双方均不得采取怠工、罢工、停产、闭厂等过激行动。
第十三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合同未予明文规定的事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理;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也未明文规定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原则,由企业和工会协商解决。
第六十一条本合同生效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对劳动条件标准有新的规定的,按新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二条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协商一方或双方首席代表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十三条本合同由企业和工会负责解释。解释有歧义的,按本合同第十二章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四份,企业和工会各执一份,审查登记的劳动行政部门存档一份,上级工会备案一份。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双方签章后,自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即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业集体劳动合同5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