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宣传活动总结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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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活动总结的过程中有助于帮助大家概括活动中问题,活动总结是对活动的回顾,为了指导更好的活动,下面是大学生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消费权益宣传活动总结8篇,感谢您的参阅。

消费权益宣传活动总结8篇

消费权益宣传活动总结篇1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国家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随着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大学生的权益意识正在逐步增强。但就目前我校的情况而言,大学生的维权意识依然薄弱,许多学生甚至对此相当陌生。此次活动对于加强学校的权益建设,推动“和谐校园”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活动形式和内容

手抄报。以班级为一组,每班制作3-5份手抄报,以拿起法律武器、树立权益意识为主题制作此次手抄报,3月14日交至300办公室由权益部成员统一评比。

二、活动成绩

通过各班权益委员的宣传,此次活动进行的比较顺利。各班上交作品较多、质量较好。感谢各班的积极配合让这次活动完满结束。

三、活动目的

让学生初步了解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通过此次活动,向学生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增强大家对消费者权益的意识,树立法律在人们心中的威信。同时运用娱乐的形式让同学们在玩的时候学到有关消费者权益知识。

能在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对学生处理相关事情起到积极的作用。学生不会面对不公的消费待遇而觉得束手无策了。可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

四、活动结果

经过一番挑选最终选出6份作品,并给与奖励3月18日将优胜作品展出e2b大厅。

在这次“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中同学们不仅在轻松的活动环境下初步了解了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而且增加了同学的团结和友谊。最主要的是这次活动不但增强了同学们的维权意识,而且树立了法律在人们心中的威信。相信这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对消费环境的公平、公正、诚信的建立一定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消费权益宣传活动总结篇2

在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县工商局围绕年度主题,坚持早安排、早策划、早部署,积极筹备20xx年“3.15”系列活动。

一是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围绕中消协确定20xx年“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度主题,先后召开县消委会理事会及消费维权专题会,听取相关单位意见建议,深入讨论活动细节,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整合力量,成立宣传报道、现场活动等五个工作小组,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强调纪律,要求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传达压力,压实责任,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梳理当前消费投诉热重点,结合年度活动主题,通过公益短信、宣传栏、led等载体加强活动宣传。同时,制作活动宣传手册、展板、横幅及维权要点等资料,利用忠县电视台、忠州日报、忠州之家等媒体动态发布年度活动主题、重庆市“3·15”消费维权网络晚会,并做好活动现场及后续跟踪报道准备,引导科学理性消费,提倡依法积极维权,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三是突出检查,规范市场。联合消委会理事单位加强对辖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及超市等重点区域和涉农物资、服装、家电等重点日用品开展检查,严格查处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及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督促商户守法经营,自觉落实经营者义务,共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四是举办活动,现场维权。以北山广场为活动主场,以各乡镇人流集中点为分场,积极开展消费维权“五进”(进社区、校园、农村、企业、景区)活动,现场普及消费维权知识,曝光典型侵权行为,发布消费警示,受理处置咨询、投诉。同时,充分发挥“12315”维权平台作用,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受理、处置消费者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振消费信心。

消费权益宣传活动总结篇3

为增强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提高我市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洪江市消协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消费关乎民生,安全彰显和谐”的主题,我局积极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精心部署,认真落实

我局高度重视“3.15”宣传活动,为切实做好此次宣传活动,我局宣传工作方案,并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将宣传活动各项工作细化分解,落实到各股室,落实到个人,要求全局上下联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注重宣传形式的多样化;坚持正面引导为主,坚定人民群众食品药品消费的信心;坚持普法教育与普及科学知识教育相结合,提高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

(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3月15日上午,我局在黔城飞龙广场参与了市消协组织的集中宣传活动。我们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通过悬挂横幅、展示宣传板、散发传单等形式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在宣传咨询中,工作人员向群众大力宣讲法律法规和安全用药知识,免费发放合理用药、药品监管知识、食品常识、法律法规等资料,展示精心制作的宣传图版,群众踊跃参观和索取宣传资料。同时,由专业人员讲授假劣药品、食品鉴别常识,使群众增加了识别知识,增强了自我保护能力,受到大家的欢迎。此次活动期间,我局共接受群众咨询 200 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营造了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

(二)日常监管与宣传相结合

我局结合目前开展的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专项整治和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将日常监管与宣传工作相结合,在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同时,向监管相对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耐心讲法,并通过发放宣传小册子,与相对人签订责任书、承诺书的方式,使法律法规宣传更进一步深入人心。自三月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宣传200余人次,发放宣传小册子100余份,签订《药品安全生产责任书》115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75份,使得行政执法与法律法规宣传有效融合,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我局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开展,有效提高了消费者的食品药品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群众形成科学合理饮食用药习惯。同时,更好地发挥了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作用,营造了全员参与、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

在下一步的活动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3·15”期间餐饮服务行业及涉药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切实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消费权益宣传活动总结篇4

为提高公司服务质量,提升客户保护自身财产安全的意识和能力,建立畅通合法的维权渠道,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3·15”期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宣传活动的通知》,我公司结合实际,精心准备,认真组织,于2016年3月1日-3月15日之间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3·15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 指导思想明确

公司对本次活动给予了高度重视,对3·15活动内容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3月1日,在公司二楼会客大厅召开了3·15活动工作组工作会议。公司财富管理中心负责人金文涛安排了3·15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各相关部门参与人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就本部门准备情况作了介绍。最后金文涛同志强调要求: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二是认真落实注重实效;三是协调配合不断创新,共同努力把此次3·15活动开展好。

二、精心策划 周密部署

为确保3·15活动圆满成功,公司开展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对社会各界进行了广泛的`动员和宣传。

1.精心策划。3月1日财富管理中心人员按照会议下达的指令精心策划了本次活动的方案,其中包括活动内容、注意事项及时间安排表等。

2. 周密部署。活动期间,根据公司部署安排,公司总经理徐谦同志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放在客户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相关知识的调查与了解以及公司参与本次活动的人员的工作认真程度等方面。通过检查提升了公司形象,增进了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距离,提高了客户对我公司的信任度,使得有幸参与的客户受益匪浅,促使本次活动圆满完成。

三、活动内容丰富多彩 特色活动异彩纷呈

本次活动根据宣传方式以及活动内容的不同分为四个板块:

1.阵地宣传: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册及宣传品、安排咨询员、帮助社会公众了解金融知识及金融消费者权益;(地点:陕西信托大厦门前广场)

2.网络宣传:在公司内网“学习活页”及外网“信托园地”推送相关宣传资料,在公司微信公众账号推送了宣传资料。

3.户外宣传:组织公司员工到户外为社会群众以及公司客户宣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消费者拥有的各项法定权利,加强对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提升了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为自己决策承担责任的意识。(地点:丰裕口凤凰山庄)

4.公司内部培训:组织公司全体员工学习了《“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手册》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并进行了答题测试。通过此次内部培训促使公司进一步落实了《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要求,并督促公司继续坚持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等原则,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受教育权、信息安全等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四、效果显著 社会反响好

2016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在公司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通过财富管理中心和公司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在突出效果、注重实效、扩大影响等方面狠下工夫,使整个活动有声势、有内容、发动广泛、重点突出,做到了网站上有文章,客户嘴里有夸赞声,微信平台上有图象。既培养了金融消费者正确健康的金融消费安全意识,又对客户进行了正确的引导,并使其懂得理性投资,根据相关产品的风险特征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重点提升了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为自己决策承担责任的意识,并进一步提高了公司金融服务水平。

由于宣传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百姓生活,得到了广大金融消费者的认可和欢迎,通过宣传提高了企业的责任意识,扩大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影响面,宣传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消费权益宣传活动总结篇5

201x年,我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围绕“新消费我做主”活动主题,在全市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咨询、纪念服务活动,并取得十分显著的效果。现将我市“3?15”宣传咨询活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策划、周密安排。省消委会3.15活动通知下发后,市消委会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作部署安排,转发了省消委《关于转发中消协关于做好201x年年主题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拟定了201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并下发各县(区)消委会(指导站),要求广泛动员、及早部署,确保3.15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消委会会同市工商局、市广播电视台联合制定了“新消费我做主”xx市201x年“3.15”消费维

权宣传活动执行方案。

二、活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

1.召开消费维权典型疑难案例分析研讨会

为提升我市各级消委人员调解消费纠纷的技能和水平。市消委会从近两年的一些消费纠纷案件中选取5个疑难消费案件进行分析,在分析会上邀请市法院、市法制办专业人士对疑难纠纷在调解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xx市广播电视台全媒体、xx日报、腾讯大成网、四川经济网、四川在线等跟进报道。

2.开展xx3.15消费维权志愿者征集活动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弘扬无私奉献、助人为乐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积极推动社会各界人士关注、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xx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按照《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3?15”志愿者管理办法》要求,市消委会在xx电视台、电台、xx微信公众号以及xx日报公开征集了一批符合条件的50名xx“3.15”志愿者。并向聘任“3.15”消费维权志愿者颁发了证书。

3.组织召开年主题座谈会

“3.15”活动期间市、县区消委会组织部分消费者、生产经营企业、服务行业、公用事业等单位召开“新消费我做主” 年主题座谈会,深化对年主题的理解和认识,在座谈会上,学习了新《消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理办法》,让消费者更加知晓了自己的权利,让经营者更加明确了义务。

4.活动亮点突出、社会反响好

3月15日市消委会会同市工商局在商务区百福广场开展了大型的3.15消费维权宣传活动现场。参加活动的有市区领导、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媒体代表。企业代表21家,其中金融行业3家,广告行业3家,医院1家,通讯行业3家,商贸行业10家,生产企业1家。

一是举办“3.15新消费我做主”开幕式。开幕式上首先是市工商局局长肖利国致辞;其次是企业代表上台倡议诚信经营,企业方阵宣誓。再次向新聘任“3.15”消费维权志愿者颁发证书,并宣誓。最后是市人大副主任贺武讲话。开幕式还开展了文艺演出、消费维权有奖知识问答抽奖等活动。

二是开展大型的“3.15”宣传咨询活动。市消委会和船山区消委会组织市区工商、质监、食药、发改、卫计、金融、烟草等16个行政部门和通信、保险等21家企业,在商务区百福广场开展了大型“3?15”现场咨询活动,活动现场,工商局、消委会向广大消费者宣传了《消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理办法》、新《广告法》宣传资料、食药局开展了真假药品现场鉴定、烟草局向消费者传授了真假香烟的识别知识、市人民银行宣传征信管理条例和真假人民币的识别方法。现场向广大消费者散发了宣传资料3万余份,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42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4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武、市政协副主席刘刚、船山区副区长岳强亲临活动现场,并对活动进行了高度评价。xx日报、四川在线、xx市电视台、xx广播电台等驻地主流媒体对宣传活动进行了全程报道。

三、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是在3?15活动期间,市消委会组织编印了各类消费维权主题宣传资料6万份;二是市、县消委会以电台、电视台、报纸、互联网、短信为载体,对3?15纪念活动时间、地点、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市消委会制作年主题“新消费我做主”的15秒宣传片,在xx电视台各频道、xx人民广播电台各频率、商务区阳光直播间滚动播出。在电台、电视台播出相关公益广告、游动字幕。

三是通过听xx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直播xx微信公众号以及xx广播电视报城市新报,详细刊载消费维权相关知识。

四是在《xx日报》、《xx晚报》等媒体开辟3?15“民生维权通道”、“汽车消费维权通道”、“通信消费维权通道“等专栏,对3?15活动、维权案例、维权动态、法律法规等进行系列宣传报道,公布了2015年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十大典型案例。针对本次主题活动,市工商局长接受了专访。在xx电视台《xx新闻》《新闻零距离》、在xx人民广播电台《xx新闻联播》中播出。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就新〈消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理办法》解读和亮点接受了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的多次专访。在当天,市消委会、市工商局参与了xx人民广播电台阳光政务直播间3.15消费维权专场,与参与热线的听众交流,为听众消费维权支招,更为广大听众朋友普及消费维权知识。

3?15期间,我市各地开展了丰富多彩的“3?15”宣传活动。射洪县工商质监局、县消委会在射洪电台、电视台、《xx日报?射洪专刊》、《西部射洪》网站和《城市在线》等媒体开辟了“3?15”活动专栏。蓬溪县工商质监局、县消委会组织企业为消费者开展免费理发服务活动,以此呼吁诚信经营,营造有序消费环境。大英县工商质监局、县消委会聘请了10名同志为大英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3•15”消费维权志愿者,并进行了现场宣誓。河东分局、消委会向消费者进行了酒、洗发液等假冒伪劣商品展示。船山区局、区消委会向消费者宣传年主题相关知识。安居区局、区消委会设立了假冒伪劣商品识别和展示宣传台,组织区卫计局开展了义诊活动。开发区分局、消委会向消费者展示了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成果、图片。

今年的“3?15”宣传纪念活动,由于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各方通力协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达到了预期目的和效果。据统计,参加今年活动的全市党政领导20人次,参与部门有23个,部门参与人次260,组织活动次数58次,消费者参加人次为46620次,提供咨询服务人次为2512次。组织普法活动28场次、组织各类会议21场次、开展大型咨询活动19场次、组织重要新闻发布9次、播放公益广告13条、报纸杂志发表专题文章和新闻报道共45篇、发放宣传手册61400册(份)、经营者参与数量227户次、制作展板74块。

消费权益宣传活动总结篇6

为深入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个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日子,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我市各级消保委根据中消协、省消保委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 “消费与民生”、“生态消费”为主题的201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系列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声势浩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活动内容及做法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全市各级消保委对“3.15”活动都十分重视,把它作为201x年消保委工作的重头戏和开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市消保委为了搞好今年“3.15”活动,召开常务委员会、五届五次全委会、相关部门协调会以及多次办公室会议,对全市纪念活动进行部署,下发了《关于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区消保委按照市消保委的要求,分别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周密的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全市各地消保委分别将活动计划贯彻到所属各分会、联络站,明确任务,提出要求,使本级消保委、分会、联络站形成上下联动、城乡联动的良好局面。

为增强活动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今年全市消保委紧紧围绕社会化维权思路,联合各有关部门、各有关方面,共同开展活动,表现在:一是各地消保委分别将活动安排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工商局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取得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各地党政领导对“3.15”纪念活动高度关注,应邀参加消保委各种会议,亲临宣传咨询现场视察指导。如鄞州区人大副主任张世华、区政协副主席王飞龙出席区消保委四届五次常务委员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奉化市副市长宋达军在奉化日报上发表题为《坚持民生导向,提升维权水平》的署名文章。北仑区副区长刘文科亲临“3.15”咨询活动现场指导工作。江东区政府把纪念“3.15”活动列入政府3月份工作计划,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各级工商局将纪念“3.15”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二是联合委员单位、部分行业协会及企业联络站开展纪念活动。各地分别通过全委会、职能部门协调会及有关行业协会、企业联络站会议,研究活动方案,加强沟通协调,得到了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支持与协作,分别结合自身职能和特点,向消费者宣传法律法规,提供消费和维权知识,作了大量的深入细致的宣传咨询服务工作。三是发挥好有关专家、“3.15”志愿者的作用。在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免费服务,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二、主题鲜明,内容丰富

在今年纪念“3.15”活动中,全市各地消保委普遍以“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为主线,通过各种会议大讲年主题,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年主题,使“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编印《消费者维权手册》。在“3.15”期间,市消保委编印了4.8万份《消费者维权手册》,内容包括年主题、生态消费及维权知识、消费提示警示和各地投诉电话等,同时收到中消协、省消保委编印的《汽车消费abc》、《低炭生活手册》、《农资商品知识手册》、《新消费漫画》等宣传资料近万份,通过“3.15”现场会,以及消保委维权网络组织免费发放给广大消费者,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

(二)开展第二批示范茶楼评选活动。根据省消保委的文件要求,市消保委在3.15期间组织开展了放心示范茶楼评比活动,活动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先由企业自愿申报,县(市)区消保委初审后上报市消保委复审,市消保委会同茶文化研究会进行实地考核,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截止活动结束,全市共评选出4家省级放心示范茶楼。市消保委对评选出的示范茶楼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促使被评上的茶楼真正发挥其示范作用。

(三)举办优质、生态产品图片展。为倡导健康、绿色、低炭的消费理念,落实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年活动主题要求,市消保委在“3.15”期间组织开展了一次优质、生态产品图片展,从近年来被评为“消信单位”和“推荐产品”的企业中挑选出30家契合“生态”主题的企业及产品,把这些企业和产品的文字图片内容制成宣传海报在广场上集中展示,让消费者近距离的了解这些企业和产品,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引导消费。各县(市)区消保委也都通过组织消费者体验节能、安全、环保产品企业,生态产品实例讲课,生态消费倡议活动,建立绿色消费体验基地等方式,广泛开展生态消费教育工作。

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消费教育工作,重点推进生态消费教育。3.15期间全市各地消保委对辖区内的中小学生开展了富有成效的消费教育工作。如鄞州区消保委连续三年在全区初一学生中发放《消费维权手册》,累计已发放消费维权手册30000多册;又联合区教育局、团委在42所中学7万名学生中开展消费维权知识竞赛,深受广大师生欢迎。江东区消保委在宁波十九中学、江东实验小学成立消费教育学校,举行了隆重的授牌仪式,两校全体师生1200余人参加,学生代表还以宣誓的形式发出生态消费倡议。大榭开发区消保委组织第一小学学生及家长到世纪联华超市实地模拟购物,根据模拟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点评,并围绕生态、低炭、绿色消费为学生和家长举办知识讲座,通过小手牵大手,引导学生及家长懂得重视生态消费等。

(四)召开五届五次全委会暨“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新闻发布会。为更好的宣传年主题,使社会各界深入了解年主题,市消保委于3月11日召开了五届五次全委会暨“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新闻发布会,总结2010年消保委工作,研究部署201x年主要工作任务;发布了“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新闻,对年主题的涵义、确定依据以及市消保委贯彻落实年主题的六项举措进行了介绍;公布了2010年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十大典型案例。会议通过新闻媒体的广泛报道,进一步扩大了年主题的社会影响。各县(市)、区消保委也都举行了常务委员会、新闻发布会、座谈会及培训会议,积极宣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

(五)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月15日前后,全市消保委上下联动,在当地主要城镇、街道开展了“3.15”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把“3.15”活动推向了高潮。3月15日当天,市消保委会同海曙区消保委在宁波天一广场举办以“消费与民生”为主题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受理消费者投诉和解答消费者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市政府有关部门、部分行业协会、市属部分公用企事业及新闻媒体共30多个单位153名工作人员参加。活动现场烟草部门和工商演示真假烟酒鉴别方法。海曙区消费巡回法庭的法官们热情接待消费者咨询。宁波电视台“来发”、家博汇栏目组搭建了“3.15现场报料台”帮助老百姓维权。各县(市)区消保委、分会纷纷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同时还在活动现场安排文艺演出、开展食品检测、家电免费维修服务、有奖知识竞猜、珠宝首饰鉴定、发送环保袋等服务项目,深受消费者欢迎。据统计,本次“3.15”活动全市共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91个,参加工作人员1380余人,提供现场维修服务622件,提供现场检测服务249件,发放宣传资料12.5万份,其中市本级1.34万份,现场接受咨询549人次,受理投诉115起。

三、重点监督,净化市场

全市消保委普遍以“3.15”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抓住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与有关执法部门配合,广泛开展了对市场的监督检查。期间,全市共参与市场监督检查190余次,通过新闻媒体揭露和批评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78起。

市消保委针对消费者抢购食盐,一度造成“盐荒”的现象,积极参与工商等部门的维稳行动,并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告诉消费者食盐供应充足,理性面对“盐荒”,不要相信谣言。海曙区消保委针对超市低标价高结算现象,走进家乐福超市,着重就《合同法》和有关价格管理规定,结合案例作了讲解,并教育超市方面作为一家颇具影响力的超市,一定要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员工培训,提升服务水准,受到了家乐福领导员工的欢迎;江北区消保委就此组织辖区内14家大小超市开展“承诺推行双倍差价补偿”活动,14家超市承诺:今后若有消费者在购物时遇上标价与实际收费不符的情况,不管商品原价多少,超市方除退还多收费用外,一律实行差价两倍的赔偿制度,且不设上限。宁海县、镇海区消保委联合当地工商部门对涉及民生消费领域的格式合同进行了监督检查,这些领域有:房地产、汽车销售、宾馆酒店、美容美发、洗浴足浴、洗涤、健身及大型商场、超市的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根据检查出来的问题召开座谈会,邀请相关的行业协会负责人参加,对行业企业提出改正意见。另外,慈溪市消保委专门召开成立汽车专家委员会新闻发布会,会上各汽车销售、维修企业自愿签署《慈溪市汽车服务行业消费维权自律公约》,建立起汽车行业诚信自律机制。鄞州区消保委联合区工商局开展了“无障碍退货”诚信服务倡议活动,辖区新江厦、三江、麦德龙等22家大型超市卖场的代表签署了推行“无障碍退货”承诺书,这是继海曙“天一商圈”后的更大范围推行,实惠了消费者。

针对质保期内车辆自燃赔偿问题发表消保委观点。根据消费者投诉反映,新买一个多月的轿车,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发生车辆自燃。找经销商赔偿,经销商答复:你已经投保自燃险,所以你得先向保险公司理赔,把理赔款拿过来后,我们在排除人为因素的前提下给你补一辆新车。消费者向保险公司理赔,结果却是:在排除人为因素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可以给你理赔,但是你要将获赔部分的追偿权移交。可是把追偿权移交给保险公司后,消费者又将如何向汽车公司追偿不足部分?这类相互推诿、消费者维权难的问题,已困惑多年成为“老大难”。市消保委十分重视,对此问题进行了专项调研,先后向各方当事人了解情况,走访保险行业协会,召开由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汽车经销商、消费者及法律专家参加的案件调处会。在此基础上就“三包”期内车辆发生自燃事故如何赔偿发表了宁波消保委观点:《汽车质保期内“自燃险”该由经销商购买》——汽车质保期内车辆发生自燃事故由经销商负责调换新车,其他费用如车辆购置税,建议地方税务部门退还给消费者以体现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责任,车辆保险费建议保险公司能够延用等,消保委观点在当地媒体及中消协网站等刊出后,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影响,为今后妥善解决这类矛盾指明了方向。此外,针对部分消费者对车险和车辆“三包”规定的不了解,发布了《新车保险有糊涂账,有些附加险种未必划算》的消费警示,引起了广大消费者的注意。

四、宣传先导,舆论造势

利用消保委维权网络平台积极宣传“3.15”活动。“3.15”期间,市消保委对网站内容进行了更新,及时发布各地消保委上报的动态信息,及时向消费者提供各类消费和维权信息,提供网上“在线投诉”,加大“在线投诉”的解决力度。

同时,在纪念“3.15”活动中,各级消保委都重视抓好舆论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与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大造声势,扩大社会影响。市消保委在“3.15”前后与新闻媒体开展了一系列报道活动,在宁波电视台、广播电台开通消费维权热线,先后接受采访10多次,宁波电视台各新闻段多次播放“3.15”新闻,《宁波日报》、《宁波晚报》、《东南商报》《现代金报》、《新闻周刊》报道消保委“3.15”活动多个专版,在宁波网、宁波日报、东南商报设立维权专题栏目,刊播消费维权信息、案例及有关报道20余篇。余姚市消保委作客当地新闻网,与网民互动,就大家关心的邮购、预付费式消费、餐饮服务等内容进行了讨论和解答,得到了网民的广泛支持。鄞州区消保委会同区工商局、电视台制作了“3.15”专题节目,在《鄞州日报》设立了“3.15”专栏,结合去年以来处理的汽车、保健品、房产质量投诉等典型案例宣传年主题的重大意义,提醒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维权意识。奉化市消保委与委员单位共同出资制作了20个路灯灯杆广告,安放在城区主要路口,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镇海、北仑区消保委与当地广播电台合作直播3.15咨询现场活动。象山、大榭消保委与当地新闻单位、学校合作举办了“3.15”消费维权知识有奖竞答,宣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消法》、产品“三包”和消保委职责等内容,消费者踊跃参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统计,今年“3.15”活动,全市共开办电视、广播专题节目80多期,开设报刊专栏13个,有关“3.15”活动的宣传报道120余篇,其中市级50余篇,发布消费信息、警示57条。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更深入人心,广大消费者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倡导规范经营,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消费权益宣传活动总结篇7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国家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随着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大学生的权益意识正在逐步增强。但就目前我校的情况而言,大学生的维权意识依然薄弱,许多学生甚至对此相当陌生。此次活动对于加强学校的权益建设,推动“和谐校园”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活动形式和内容

1.画画。每个小组用给出的主题替怀化市工商局设计一个打假画,必须包含“3.15”的图标,每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这个环节是为了让同学们更有力的去创新和带动同学们的热情。

2.将开展权益知识竞答。以了解我校学生消费维权意识及对相关知识的了解程度。

3.进行了歌唱环节。让每小组用我们给定的有关“3.15”词用自己熟悉的伴奏或我们给出的调子唱出来,让同学们在玩的同时学到一些有关消费者权益知识。

二.活动目的

1.让学生初步了解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通过此次活动,向学生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增强大家对消费者权益的意识,树立法律在人们心中的威信。同时运用娱乐的形式让同学们在玩的时候学到有关消费者权益知识。

2.能在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对学生处理相关事情起到积极的作用。学生不会面对不公的消费待遇而觉得束手无策了。可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

三.活动结果

在这次“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中同学们不仅在轻松的活动环境下初步了解了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而且增加了同学的团结和友谊。最主要的是这次活动不但增强了同学们的维权意识,而且树立了法律在人们心中的威信。相信这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对消费环境的公平、公正、诚信的建立一定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消费权益宣传活动总结篇8

按照上级行《关于开展3·15征信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2周年之际,我行积极配合“3·15消费权益保护日”开展了征信知识宣传活动。

一、领导重视,统一部署。行领导重视,精心筹备做好“3·15”征信宣传活动的准备工作,于3月12日召开了辖内金融机构动员大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3·15”征信宣传活动方案》。根据市中心支行的活动安排,统一组织、统一要求、统一部署,成立了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宣传活动的各项工作,促进了宣传活动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起来。

二、主题明确,内容丰富。此次宣传,全面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促进征信业规范健康发展。我行要求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发挥营业网点优势,指定“3·15”宣传地点,按照统一要求在营业网点门前设立咨询台,散发宣传材料,并在营业网点门前悬挂宣传横幅,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宣传内容,增强宣传效果。我行与农行、工行、联社、农发行、龙江银行一起,开展了进工厂、进社区、进农村、农贸市场等宣传,并在中心广场设立了征信宣传咨询台,向前来咨询的群众答疑解惑,散发了“征信业管理条例”、“珍爱信用记录,享受幸福人生”等宣传材料2000多份。

三、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针对农村新型农业产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利用农村的金融机构,走进乡村开展征信知识教育活动;针对一批加工厂组织一线工人学习《征信业管理条例》在农村和工厂进行了普及征信知识。

四、利用媒体,扩大宣传面。我行充分利用报纸、交通广播进行媒体宣传,并由“农发行、农行、信用社和邮储银行”业务人员做客“行风热线”对老百姓提出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使老百姓更直接地了解征信知识,进一步普及《征信业管理条例》,增强了宣传效果,扩大了宣传覆盖面,营造了学《条例》、“讲诚信、守信用”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过普及《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知识,使更多的群众关注自己的信用记录,自觉维护自身在征信领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公众信用意识;使征信工作人员提高窗口服务和依法履职的能力;促进辖内金融机构更加自觉地按照《条例》开展征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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